關於南韓崇禮門(南大門)火災的後續報導
不是很想花太多時間在這則新聞上,因為論文要銼起來了。但因為收到gmail寄來的事件追蹤新聞,這則新聞可以給台灣相關單位一點警示。原新聞來源是http://www.koreatimes.co.kr/www/news/opinon/2008/02/202_19062.html
People cannot but ask a question: Why does the Cultural Heritage Administration (CHA) exist?
《韓國時報》(The Korea Times)昨天指出,當事件發生後,南韓的文化部門便宣稱要砸下200億韓元 (約美金2100萬)要重建它,但在災後現場,卻不見任何積極的作為將可用殘件收集起來加以編號,以利重建工作的進行,這是非常弔詭與有趣的事,因為台灣也常這樣幹,哈,從921震壞的霧峰林家到許多因為火災後大張旗鼓說要重建的古蹟或歷史建築,其實台灣也沒有一套緊急機制是可以應付這種狀況的,殊不知台灣很多古蹟或歷史建築災後的現場第一進駐的人員並不是文建會或地方政府文化局相關的人員,也不是慈濟功德會唷,而是民藝店與古董批發商,他們在第一時間就先把所有還可以「賣」的木構件與雕塑品先打包帶走,這對口口聲聲說要重建的政府單位來說,是最大的諷刺。
今天台灣倒是有一則新聞與古蹟重建有關,就是昨天某總統候選人前往台中霧峰林家參觀。霧峰林家是台灣的古蹟中非常特別的案例,在921地震前已經花了2億多元去修復它,但萬萬沒想到,剛修完就碰上921地震,結果有修復過的建築體幾乎全倒,沒修復過的反而站得好好的,究其因大部份是因為傳統木建築多為榫接,但新修復的木構建築則許多都用釘子做接合,因此遇到地震這種天然破壞,硬碰硬之下,木構造就解體的很快(註:921地震後經清查頂厝系列的損壞情況,其中蓉鏡齋:損毀百分之八十。新厝:全毀。頤圃:損毀率百分之七十。下厝系列的草厝:全毀。宮保第:損毀百分之八十。大花廳:全毀。二房厝:損毀百分之六十五)。不過政府單位基於霧峰林家是台灣罕見的建築群體,因此仍決定在地震後再花六億五千萬元進行重建,至於重建後是否仍具古蹟資格,曾引起學界的討論,我個人是比較贊同局部指定為古蹟的方式較妥,也就是確實是最初指定古蹟時所原保留下的建築物仍可以視為二級古蹟,其餘『全毀後』才『新建』的建築物應該取消古蹟資格。通常,這樣的觀念被提出後,一定會有人說,這麼重要的建築物怎麼可以不是古蹟呢?但換個角度想,為什麼要把一棟連好吃又好玩的民俗村都有能力可以蓋起來的新建築物列為古蹟呢?所以回過頭來想,台灣的古蹟指定制度是不是不夠彈性與包容或狹隘?我覺得關鍵也許在於我們少了一個「稱呼」是可以介在法定古蹟資格與一般普通建築中間,它是一個「具有價值或具紀念性」的文化資產,也許只要把這新稱呼的定義講清楚說明白,其實是就能幫霧峰林家的古蹟身份做個解套也說不定。
↗ 煥然一新的戲台,相片來源:http://farm2.static.flickr.com/1259/1475597061_e78a0c0f44.jpg?v=0
↗ 煥然一新的戲台,相片來源:http://farm2.static.flickr.com/1259/1475597061_e78a0c0f44.jpg?v=0
回頭再看這則新聞的重點,其實有智慧的政治人物到了霧峰林家,應該可以好好趁這個機會表達對於台灣文化資產災害預防與危機處理的因應之道,唉,不過政治人物都是一個樣,所以霧峰林家對台灣建築史的影響還沒有一位政治人物可以真正的看見。
【延伸資料】
‧霧峰林宅
‧霧峰林宅復建工程
http://211.79.147.1/tccab/e_assets01_d1.asp
‧韓國崇禮門被毀的警示:文物保護應堅決反對商業化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2/18/content_7622352.htm
‧韓國崇禮門被毀的警示:文物保護應堅決反對商業化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2/18/content_76223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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