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第33屆世界遺產年會快報!!
1. 中國的複合遺產「山西五臺山」確定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2. 德國與荷蘭共同申報的跨國自然遺產案件「瓦當海」(Wadden Sea)確定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3. 菲律賓的擴充項目「圖巴塔哈礁層自然公園/Tubbataha
4. 維德角共和國(Republic of Cape Verde)第一個世界遺產「西達迪弗哈:萊貝拉格蘭迪歷史中心」(Cidade Velha )正式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5. 義大利的「斗羅米特山脈/The Dolomites 」確定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6. 韓國的(朝鮮王陵/Royal Tombs of the Joseon Dynasty)確定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7. 吉爾吉斯(Kyrgyzstan)的第一個世界遺產「蘇拉曼尼:至聖之山/Sulamain-Too Sacred Mountain」正式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8. 伊朗的「舒希達水利系統:從古至今的橋堰渠屋與水力磨房/Shushtar Historical Hydraulic System」確定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9. 2003年被列入世界遺產瀕危名單的阿塞拜疆(
10. 布吉納法索(Burkina Faso)的第一個世界遺產「洛羅派尼遺址/The Ruins of Loropéni」正式進入世界遺產名
11. 由奧地利分離派運動的傑出建築師Josef Hoffmann設計的建築物Stoclet House確定進入世界遺產名錄
您好:想請教關於世界遺產的問題
回覆刪除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將世界遺產分為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而一般我們常談的還有複合遺產、文化景觀、文化路徑、非物質遺等等,到底前者與後者是什麼關係呢?他們都是世界遺產嗎?那為什麼在《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裡卻沒看到對於後者的說明呢?一直霧裡看花的路人…敬上
請問全球第一個列入世界遺產是哪一個呢??
回覆刪除板主回覆:
回覆刪除您的問題是一個普遍大家都會問到的問題, 公約裡所有提及的文化遺產、自然遺產以及複合遺產,指的是一個大架構下的概念,也就是世界遺產本身,主要關切的對象就是那個世界遺產符號下的意涵,指地球上的文化與自然兩大類,複合遺產則是為了面對同時具備兩種特質時所採用!!
至於您所提到的文化景觀,文化路徑,甚或是工業遺產,軍事遺產,考古遺產....等等.都是在文化遺產為前提下的再細分類, 目前在公約所提及的文化遺產分類中,指的是site, groups of building以及monument,這三種分類方式其實也只能表達文化遺產的一種狀態, 而無法表達出遺產的類型(或使用機能), 因此若真正要能指涉它的類型者,則會出現剛剛我提到的那些名稱, 事實上, ICOMOS早已經發現這個分類上的問題,他們也與世界遺產委員會一同在針對未來的分類原則進行研究,只是目前還無法成為正式的公約內容,因此,一般我們所提的某某遺產,通常都是在文化遺產的概念下做的細分!!
至於您有提到的非物質遺產(或稱無形文化遺產)則完全是UNESCO另一個系統的操作方式,它與世界遺產委員會無關!!換句話說, 世界遺產委員會只管有形的文化與自然遺產,無形的部份則有UNESCO底下的其他部門負責!!
至於為什麼大家都常容易搞錯, 似乎也很難說的清楚,也許是因為大家只要以為是UNESCO底下的產物都可以冠上世界級,這當然也可以通拉, 但各種名稱背後所代表的分類原則才是我們該思考的!!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板主回覆:
回覆刪除您的問題可以到世界遺產的官方網站查詢即可!!
第一批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是在1978年,共有12個世界遺產被登錄, 分別是:
Canada
L’Anse aux Meadows National Historic Site
Nahanni National Park
Ecuador
City of Quito
Galápagos Islands
Ethiopia
Rock-Hewn Churches, Lalibela
Simien National Park
Germany
Aachen Cathedral
Poland
Cracow's Historic Centre
Wieliczka Salt Mine
Senegal
Island of Goré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Mesa Verde National Park
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