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正體字、傳統漢字… versus 世界文化遺產
在闡述我的想法之前,請大家先看完下面這篇李俊融博士刊載在聯合報民意論壇的一篇文章。李博士今年初在政大東亞研究所甫以「中國大陸參與世界遺產建制之研究」為論文題目拿到博士學位。我想藉由他這篇文章的觀念釐清,做為我想要探討此議題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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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體字申遺 步步為營 別蹈覆轍
【聯合報╱李俊融/政大兩岸政經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台北市)】 2008.12.20 02:28 am
據悉行政院將推動正體字申請「世界遺產」的工作。這項消息雖讓國人振奮,但對申遺工作的部分觀念似應釐清。
其實常遭混淆而被泛稱為「世界遺產」的對象有四大項,雖皆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主導,但分屬兩個不同的公約體系,一個是一九七二年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另一個是二○○三年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前者所規範的有三項: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與雙重遺產,涵蓋的是文物、遺址、保護區及生境區等有形遺產地,主管《世界遺產名錄》;後者的範圍則限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一項,掌理《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兩項公約互不相屬。
正體字申遺,所要申請的應當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然如細究該公約體系的運作,則可知申遺前景困難重重,宜先有心理準備。
首先,公約所定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僅有六種:口頭傳統與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表演藝術;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屬於文字形式的正體字應當歸屬於以上哪一種?證諸現已被納入公約的三批九十項「代表作」,亦全無文字形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事實上,也由教科文組織主導且與文字形式有關的,反而是在一九九二年推動的「世界記憶工程」公告的「世界記憶名錄」,但此亦非以文字本身,而是以文字為載體的文獻遺產為範疇。因此正體字儘管有豐富的文化傳承意涵,但要申遺,必須先解決如何適用公約的問題。
其次,是僅有公約締約國才有權利申遺,台灣自退出聯合國後也失去教科文組織會員國身分,雖仍得由教科文組織大會通過邀請加入公約,但在國際政治現實下,如未能先獲得對岸的諒解,所有的努力恐怕只是緣木求魚。雖然我們或可另闢蹊徑,比如協調其他使用漢字的國家代為申請,但一方面國人在心理上將難以接受,另方面所將引發的國際爭議更大,似宜謹慎行事。
因此,正體字申遺絕非單純的文化議題,而是高度政治性的問題。儘管此項提議普獲國人支持,但在推動上卻要步步為營,特別是政府現已將我國爭取加入聯合國的訴求從今年起變更為「有意義參與專門機構的活動」之際,千萬不要追求短效,最後重蹈前朝政府參與世界遺產活動草草收場的覆轍,而應當從長計議,納入整體國際參與戰略考量的一環善加執行才是上策。
【2008/12/20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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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大家在最近的報紙媒體上都看見了行政院長劉兆玄先生所指示,將委由政務委員曾志朗先生推動「正體字成功登錄為世界文化遺產」的政策。這個政策的內容我就不在這邊多做闡述,大家對於所謂的「繁體中文」或是「正體字」或是其它類相關的用法,也各有各的堅持與態度,在這裡我也不多想談哪一個用法才是「正統」,我比較想談一談「無形文化遺產」的保存意義以及「正體字」納入「世界文化遺產」的迷思。
首先,世界各國對「無形文化遺產」稱呼各有不同,無論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國慣用語)、「無形文化財」(日本、韓國慣用語)或是「無形文化遺產」(本人慣用語),英文都是指「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這個專業用語的定義,您可以採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2003年所公佈的「保護無形文化遺產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中所定義的類型,也可以採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整理的http://www.unesco.org/culture/ich/doc/src/00078-EN.pdf這個檔案中,任何一個國家對於無形文化遺產的定義。
依據佛光大學藝術學研究所陳美智的碩士論文「『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策略研究:聚焦於傳統表演藝術的探討」中所整理的資料顯示,日本稱無形的文化遺產為「無形文化財」,早從1950年代就依據「古器舊物保存法」制訂「文化財保護法」(Protection method of Cultural Assets),當時就已經將該法的文化財分有形文化財、無形文化財、民俗資料、埋藏文化財等四類,使得日本的無形文化財保護措施已經形成一個較完整的體系。除此之外,韓國也將無形的文化遺產稱為「無形文化財」,從1962年訂定「文化財保護法」以後,韓國的「文化財保護法」將文化財分為四類:有形、無形、民俗和紀念物,並在文化體育部文化財管理局下設無形文化財課,負責無形文化財的分類及保護措施。
回過頭來,我們來看一下台灣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或是「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是否真的有在照顧台灣的「無形文化遺產」,有趣的地方在於翻遍了兩份法律條文,我們就是搜尋不到任何有關「無形」或「非物質」的字眼。換句話說,台灣對於無形文化遺產的重視程度與否,各位看倌兒就可以自行定奪了。不過,平心而論,文資法裡是可以猜到「無形文化遺產」會隱身在哪些類型之中的,像是「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第四款的「傳統藝術」指的是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之傳統技藝與藝能,包括傳統工藝美術及表演藝術。第五款的「民俗及有關文物」指的是與國民生活有關之傳統並有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信仰、節慶及相關文物。第六款的「古物」指的是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之藝術作品、生活及儀禮器物及圖書文獻等。只可惜的是,每當我們在「學習」國際間的趨勢潮流時,往往忘了先把自己的馬步站穩,再來擬訂適合台灣走出去的策略與方向,這會是較能打動民心的方式。
所以,我覺得有必要先瞭解國際間對於無形文化遺產重視的歷史脈絡看起,至少可以降低貽笑大方的機率。話說1989年的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第25屆會議,做出「保護傳統文化和民間文化建議案」(The Recommendation on the Safeguarding of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Folklore)的決議(該份決議的簡體中文版檔案在此聯結的PDF檔案第126頁http://unesdoc.unesco.org/images/0008/000846/084696cb.pdf#page=1),這份文件算是國際間保護無形文化遺產的第一份官方正式文件,當然這是有別於1972年版的「世界遺產公約」所著重在有形文化遺產保護的另一種新的態度。接著,199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始依據上述建議案的精神,針對聯合國的會員國展開無形文化遺產的普查計畫,直到1997年的「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Proclamation of Masterpieces of the 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 of Humanity)http://unesdoc.unesco.org/images/0012/001246/124628eo.pdf 公佈之後,正式的將無形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納到國際的公約條文中,並在2001年第一次公佈第一批19件「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名單,中國的崑曲便是在這一批名單中被列入,之後將每隔兩年公佈新的名單,目前已經有2001年的19項、2003年的28項、2005年的43項。2002年的《伊斯坦堡宣言》http://www.univeur.org/CMS/UserFiles/14.Istambul.PDF 更是強調了無形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涉及到多樣性的文化議題,因此必須制定一個符合國際規範的公約。於是,2003年公佈的「保護無形文化遺產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便成為目前主導無形文化遺產工作最重要的國際維護文獻。
上述簡單的脈絡,只是說明了一個概念的形成,是需要時間歷程的磨合與討論共識,就劉院長的這個政策而言,我個人認為無論我們是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當我們想要同步的與國際觀念接軌時,我始終認為我們應該先檢視自己的體質,是不是做好了基礎工作,這些基礎的工作反映在我們的法令與政策是否完備,我們的基礎調查工作是否已經做到讓世界各國驚訝台灣對於無形文化遺產的重視已經讓人刮目相看。我們是不是真的有用行動力在執行各種「保護無形文化遺產公約」中,對於無形文化遺產類型: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為無形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的保護作為。當這些條件都具備後,我相信要獲得各國認同的機會才會有可能。
因此,我個人覺得,這個政策的關鍵問題有幾個面向,一是我們究竟是為了要保護「瀕臨消失」的正體字?還是只是為了讓「正體字」成為無形文化遺產保護對象的一員?因為這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情。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現在的確是有在進行一項計畫,專門針對「瀕危語言」(UNESCO's Programme on safeguarding endangered languages)進行保護計畫,因為世界上6000餘種語言中的50%以上是瀕危語言;6000餘種語言中的96%只被世界人口的4%使用;90%的語言沒有出現在網際網路上;平均每兩周就有一種語言消失;非洲語言的80%沒有相應的文字體系。UNESCO瀕危語言計劃的使命就是弘揚和保護瀕危語言和語言多樣性。所以「瀕危語言」也就是「瀕臨消失」的語言,它所意謂著是,已經沒有人在使用了,快要消失了,但是據我所知,台灣與馬來西亞仍持續在使用這項文字,並且「看起來」應該沒有人要摧毀它的意思。那麼,既是如此的話,就應該是為了讓「正體字」成為無形文化遺產保護對象的一員囉?如果是這樣,那我也不禁要問,在踏出國門之前,在向世界各大學連署要保護正體字之前,我們在台灣保護「正體字」的策略是什麼?我們有任何一個公部門將「正體字」納入「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保護對象了嗎?
第二個觀念是,「世界文化遺產」並不等同於「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這也是不一樣的兩件事。「世界遺產公約」及其執行綱要中都寫的很清楚,世界文化遺產的類型有哪些,有哪些評估規則,有哪些審查單位,這些都與「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的操作機制完全不同,因此有些記者與媒體將世界遺產分為有形與無形兩種的說法(聯合報記者蔡繼光先生在2008/12/18當天的撰文「世遺無國界正體字絕對符標準」就是錯得離譜的代表文章之一),是有爭議性的。因為世界遺產中心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正式的官方文件與執行單位將無形遺產納入「世界遺產公約」之中,因此我們頂多能把「正體字」推動加入「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的名單之列,但若是要把「正體字」加入「世界遺產名錄」(World Heritage Lists)之列,那將只有哈利波特的魔法才能辦到了。
台灣人,很喜歡挑戰「不可能的任務」。這是身為台灣人的驕傲與自信。我個人是非常喜愛繁體中文(正體字)的,相較於簡體中文的沒有內涵,我當然認為繁體中文應該要被廣泛使用。但我們也必須瞭解,「推動正體字成功登錄為世界文化遺產」很明顯的是一個錯誤的說法,這個錯誤的說法,也突顯了我們馬步還沒有站穩,就想要一步登天。我願意支持將「正體字」推動加入「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的名單之列,但我認為比這事更重要的是,台灣有更多具文化多樣性的無形文化遺產案例其價值與意義,誰來優先推動保護?
【延伸閱讀】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官方網站
‧申請『漢字』列為世界文化遺產連署網
‧「台灣最偉大的世界遺產」
‧「正體字申請世界文化遺產」(沒想到舊文竟然變成政策)
‧「漢字:由面對歐洲中心論到面對全球化」
‧「臺北市政府正體字主題網」
‧「別再亂用『正體字』,不然請用『傳統漢字』好嗎?」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
‧「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 官方網站」
李博士說的不錯
回覆刪除就政治現實
台灣談申遺根本就是緣木求魚
可以鼓勵中國去主導這個議題;甚至日本、韓國
除了中國、台灣之外,眾所皆知的
日、韓的傳統社會規範、儀式、乃至於
華(皇室)族史事、家族姓氏族譜的傳承等也都使用傳統漢字。
如果不要以單體的漢字,而是以「漢學文化圈符號所構成之載體文獻遺產」去申請不知是否可行(這一點可能還要去請教李博士)
傳統漢字存在的重要性,我想日、韓人比我們更能體會
不過對現在的日韓人(尤其是韓國人),傳統漢字就像達文西密碼
要了解祖先的歷史文獻,首先要學著解這個漢字密碼。
他們也了解這一點,所以漢字教育的重視不在我們之下,
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雖然如此
日本、韓國不至於想要主導這個登錄保存議題,如果想要的話,
應該有很多人會氣死,尤其是中國人。
哈! 哈! 哈!
回覆刪除....
只能說無言...
很多人對於討論的主題根本不了解
就開始大發言論了
這種人還是很多....唉
阿杰博士:
回覆刪除厲害厲害!
講的淋漓盡致,
一舒我胸中塊壘,
用功之深令人嘆服呢!
其實我也只是好發不平之鳴,
眼見一項可能耗費我們辛苦繳納稅金的政策正在成形,
清談的毛病就又發作了。
我總是不時感慨~~
真正影響政策的大人與媒體朋友們,
真的要先有些概念,
再來推動某項政策比較好。
話說曾博士提的概念一點沒錯,
無論世界遺產或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
基本上都該是跨越國族領土宗教的藩籬,
才會有人類共有共享乃至共同保護傳承的意義,
無奈在現實國際環境中,
這個最基礎的觀念到現在還只是說說可以,
如要大家一起來屢踐,真的真的很難!
所以囉!我們就繼續賣力宣導提倡囉~~
所謂"吾心信其可行,則移山填海之難,終有成功之日",
我們來當愚公先唄,
至少聊以自娛自樂也不壞啦。哈!
多多聯繫囉,兩位博士好朋友。
真素太讚了!
回覆刪除終於搞懂了,雖然二者皆由UNESCO主導
但仍有分責、分屬,
原來是二份名單啊!?
一二年前在那時的文資籌備處聽了場世界遺產日的演講
那時主講者(忘了名字)還大言不慚地把這兩類用在同一份名單
而現場也有人呼應....當下只覺自己很遜....
之後也就這樣地被誤導著(懶得查),
以為無形文化資產
可能是依文化類vi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單,真是#$%^%$^$
現在聽板大這麼一解釋...
真該是回企好好重看書了,想偷懶少看點還真不行哩....
不過,以這個經驗來看....現在這"政策"形成,似乎也不意外
就像文化地景可以在無先期研究前提下和生態工法結合一樣
一開始的點定錯位,層層分責後就....
但...以前就一直不懂....
以念書為例...
大家都知道要pass得了解老師要考什麼,要拿學位要解決那些事
但為何行政單位在推這些時,都不先問這些基本原則
先敲鑼打鼓、然後再來說推不動,沒辦法....
是因為上級太"天兵",下級只好虛應故事,還是大家真的都不懂?
以公務單位考核方式(要有政策可以條列,但不一定要有結果),
似乎.....前者可能性較大!?
不小心又毒了起來.....
今年的座右銘:放輕鬆~凡事不要太當真~~~呵~~~
anyway
至少還是有人認真地在打底子
板主還請繼續為我們指點迷津喔!
挖苦!?哪有?
回覆刪除偶素真的粉感恩哩!!!
Web 2.0世界的部落格何其多,
但每逛一次都能學到東西的部落格可是不多見地哩!
keep on!!
再說,身處局外,不可能天天仔細去判讀、考證資訊
只能依經驗值去選擇"可靠消息來源"
此外,資訊也不可能收集齊備,
而是只收集到自己可理解接受範圍就打住了
以自己對此議題的(受害)經驗...
本以為至少可相信本國文資最高機構"前文資籌備處"引介資訊,
但今日卻發現....得全部重來....
當然他們所提供資訊也不見得全不可信,
只能說以後最好還是秉持"盡信師不如無師,盡信書不如無書"態度
回想起來
還好我不素專家,不會被"徵詢意見",且就算說了也沒人信,
不然...還真是"造業"哩....
以上,是試著站在有潛力成為"傳訛者"的立場來說,呵......
至於高官...他們都佷用功的哩....真的!
只是不見得是在專業上罷了,
這也不能怪他們,充其量只能怪考評制度
行政體系下,是學會計的審計部門在審核其他專業
在社會體系下,"人情事故"是人民審核高官們的標準....
又離題了...
總之...
期待板主持續提供佳作
而大伙(不分專業)各自在可發揮的領域來愛護我們的文化財吧!
正體字簡體字都是圖案符號的一種 中華文化還沒掛點 如何可稱遺產
回覆刪除中華文化還沒掛點 如何可稱遺產 初步即錯 以後偏差 就大 拉不回來
還有識正書簡不完整 如書法時必用正體字 平日書寫則多簡體字書雪寫 故識正書隨意才正確
正體字簡體字都是圖案符號的一種 原則上看得懂即可 但是以科學教育而言 正體字較符合科學設計法則之六書訓練故平日就如此 視覺 組織覺
以正體字訓練自己故長期下來 說出設計故事較簡體字訓練強 故孩童社會競爭力較強 六書訓練很有用心 此是基因網 中華大辭典十二象限之 重點 其目的就是 訓練 正體字簡體字都是圖案符號的一種 原則上看得懂即可 但是以科學教育而言
正體字較符合科學設計法則之六書訓練故平日就如此 視覺 組織覺 以正體字訓練自己故長期下來 說出設計故事較簡體字訓練強 故孩童社會競爭力較強 六書訓練很有用心 此是基因網 中華大辭典十二象限之 重點 其目的就是 訓練 之方法 具有國際競爭力 指標
是改善中國人 科學基因 之 簡便 大法聯合國不懂科學化中文可理解 但要接受科學邏輯法則 可用事實政證明 此事 不然說它 扼殺 人類科學文明 它不敢 當罪人
故此文章即可證明 韓國 宣傳的是 自欺欺人之 漢字為其所發明之經常性 笑話
因 六書是漢字 節構學是設計科學學術之論 韓國 說不清此重旨 即自證 小賊 瞎掰 讓人笑話不矣
所以科學化中文重實用 邏輯法則 於文化尖端 有教育之 全貌
板主回覆:
回覆刪除曾博士,你所提的「漢學文化圈符號所構成之載體文獻遺產」好像還不錯,雖然暫時有點舌頭打結,但有符合「整體性」的思維,不錯不錯。畢竟「漢字」不僅是對台灣有影響,日本、韓國…等亞洲國家,多少都受到此文字系統的歷史支配,這是「繁體中文」(或正體字、或漢字……..煩死了,哪這麼多名稱)有條件列入「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的原因。
不過,我還是比較傾向先把台灣的無形文化遺產保護成果做出口碑來再說吧,怎麼看,都覺得這個政策是政治操作大於實質保存意涵為多。
板主回覆:
回覆刪除是啊, 很多人都會這樣
包括我自己在內.......哈哈
所以我也強迫自己要真的對某件事有所認識之後
再做出回應囉
板主回覆:
回覆刪除李博士,好久不見啊!
您也別客氣了,政府的政策本來就應該要能落實在台灣這片土地上才有意義。
在提出一個概念的政策時,我當然可以理解很多細節還需要在研議,但有更多
基本的「態度」是要拿出政策背後那個「問題」的本質
我相信,這些官員只是看見了正體字在全世界的價值
但它們忽略了這件事的背後,所代表的是「無形文化遺產」的保存與維護工作
我們仍欠缺很多,若政府能看見此問題的核心價值,那麼藉由推動正體字加入「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來改善台灣向來不太注重「無形文化遺產」的保存工作,才能收立竿見影之效。
好加在有你們這些朋友對於文化遺產的關心,台灣需要的就是這個。
板主回覆:
回覆刪除您就別挖苦我了,呵
其實,這些資訊在web 2.0的世代裡,一點都不稀罕
重點是你願不願意去找出來瞭解而已
願不願意的前提就是你是否看重這件事的價值
而值得你動手去找出來理解它
說實在的,我找這些資料並沒有花我太多時間
當然我可能是比大家熟悉那麼一點點…「資訊」在哪裡的條件
但當這些唾手可得的資料躺在網路世界的某個角落
不被人發現的同時,卻又有人不用功的以訛傳訛
那就枉費了網路時代,資訊無國界的精神了
文化遺產的保存與維護早已經可以透過網路的資源分享
達到另一種保存的目的
保存的手段有很多種,可以透過抗爭運動、可以透過政府公權力、更簡單的就是
設一個部落格,把你我所知道的知識分享出來,那麼「價值」自然就會被傳遞出去
希望政府高官們,可以用功一點,不要老是盡做些治標不治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