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產經理人(Heritage Manager)
關於遺產經理人(Heritage Manager)
最近,收到一封轉寄的信件,署名是《參與式文化資產保存經理人才培育計畫》,主旨是為了藉由「文化資產保存經理人學堂」的巡迴課程,來推動類似國外文化遺產經理人的制度。
看到這則訊息,心裡面頓時浮現兩種感觸,一是台灣終於意識到了古蹟或是文化遺產場所必須要設立一些專業的遺產經理人(heritage manager)來維繫與管理遺產本身相關的公眾事務,這個活動本身的確是值得拍拍手,給予肯定,無論未來的成效如何,都算是新的開始。其二的感觸是,這些年來,我在諸多遺產管理的相關文獻中看到了遺產經理人制度的重要性與影響力,無奈遺產專業的領域繁雜,沒能多寫幾篇文章來將這個東西好好的推廣一下,既然台灣已經在推這個概念了,我就順手寫些東西,順便整理一下我陳封已久的檔案吧。
話說,究竟什麼是「遺產經理人」(heritage manager)?大家可千萬不要把它想成是古蹟場所內的管理伯伯,他其實是一個源自於英國,專門在文化遺產場所內負責管理所有事務的專業管理人才。我想大家也會有個疑問,古蹟裡面能有什麼了不起的大事,需要一個這麼嚴肅又看似專業的人來管理什麼呢?這是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因為古蹟場所內不是沒有事情可做,而是我們不曾去正面思考古蹟能做些什麼事。在台灣,大多數的公有古蹟都會開放給公眾參觀,美其名是因為它是所謂的大家的文化資產,所以要開放給大家參觀,但仔細想想,我們究竟參觀了什麼鬼?是一棟棟我們看起來舊舊的建築物?還是古蹟外面那些觀光夜市的美食讓人印象深刻?還是我們真的在古蹟場所能「被教育」了些什麼?這些問題,若只從單純的觀光旅遊來看,似乎只要把觀光客「騙」到了古蹟區裡後,一切就得到解脫,管它什麼文化資產的價值與意義,一切都是口號罷了,反正只要公部門可以大聲地說出我們的門票收入比過去成長,我們的參觀人數比去年同期為多,那一切的「經營成效」就幾乎可以跟成功劃上等號了,哦,這真是我的天!就是這樣的思維,台灣的古蹟觀光產業向來連觀光科系的課程都不屑開課來討論,更不要說有什麼積極的研究了,但回過頭來,我們想想一個問題,大家可能都聽過南台灣很「夯」的打狗英國領事館,號稱是台灣古蹟經營個案中,再利用的經濟附加價值最高的,人潮洶湧而至,鈔票源源不絕地進入了業者的口袋,請問,究竟…古蹟是社會大眾的嗎?如果是,源起於它的一切經濟效益應該歸屬於大眾?還是賣下午茶與料理包的經營業者呢?還是那個跟經營單位達成協議每年負責抽成的公部門呢?如果真是如此,我們這群所謂的社會大眾,究竟得到了什麼?這個問題,我希望大家在親臨高雄的打狗英國領事館後,可以給我一些答案。
看來,我的情緒已經顯露在上述的文字之中,的確,我是不太認同當前的古蹟經營模式,不認同的原因不是反對現在流行的公辦民營、BOT…等委外事項,更不是反對再利用,而是不認同我們的文化遺產被過度強調其經濟效益,而忘了它本身該有的教育責任或功能,經濟效益的積極爭取是必要的,因為其目的是為了減輕政府部門花在文化遺產管理維護之財政負擔,但更不該忘了文化遺產其普世的價值。
所以,遺產經理人到底要做什麼事?
工作內容(Job description):
遺產經理人的責任在於管理維護遺產場所中,所有開放給公眾參觀的事宜。這些包括了:
‧地景(landscapes)
‧古代紀念物(ancient monuments)
‧各種不同時期的歷史性建築,也包含了工業考古(historic buildings from all periods, including industrial archaeology)
‧博物館(museums)
典型的遺產經理人必須是要來自於各種不同背景與實務經驗的專才,他們必須持續地加強他們的多元技術以及在商業環境的限制中找出合作的各種可能性。當然,這是一個結合了文化與觀光管理的新領域,就像是許多的古蹟場所的機能想要去符合參訪者的期望吸引力一樣,遺產經理人的角色便是在保存古蹟場所與經營古蹟場所之間取得平衡,用最適切的方式去推廣或行銷古蹟場所的價值。
遺產經理人典型的工作內容大多仰賴於特殊的職責與資歷,同時要結合以下的工作內容:
•招募、指導與激發遺產經理人員或志工;
•管理預算;
•從外部資源來籌措資金;
•一般的收入來自於門票費用、商品販售以及會費;
•準備企劃案;
•策略發展管理;
•透過出版品、廣告以及媒體來行銷你的遺產吸引力;
•藉由一些創新的方法來發掘、評估與執行遺產的吸引力,來加強遺產的詮釋、互動、樂趣與重要性;
•從顧客研究的結果與其他的統計資料來分析與詮釋;
•開放大眾參觀就是了為了要確保訪客在遺產場所內享有高標準的服務;
•撰寫報告、行銷宣傳品…等等;
還有很多遺產經理人該關注的事情,只是在眾多的事務中,最重要的價值在於我們究竟在不在乎訪客在古蹟場所內該得到什麼樣的回饋,這關係到了遺產經理人存在的意義與工作內容,如果只是為了要吸引觀光客如此而已,那只要多找幾隻kitty貓來門口走一圈就會有效果了,但如果除了這些之外,古蹟還需要給予社會更正面的價值與意義,那就該更積極的有些作為,我想這是一條辛苦的路,但堅持下去,才會讓台灣的文化遺產在地球村的某個角落有一席之地。
關於《參與式文化資產保存經理人才培育計畫》,詳見:
http://cesroc.twweb.biz/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news0501-01&Rcg=107778
學長
回覆刪除您這一篇可不可以也放在我的部落格
不隻你的遺產經理人的資料是從哪裡來的
回覆刪除目前我也在研究這ㄧ個的議題
不知有無可參考的書目或論文
感謝指點
謝謝囉
板主回覆:
回覆刪除當然可以呀
請自行取用
呵呵呵:)
板主回覆:
回覆刪除heritage manager的資料大多散見在跟遺產管理(heritage management)有關的書籍中,這方面的書很多,在Bernard M. Feilden與Jukka Jokilehto所合著的"Management Guidelines for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Sites"一書中也有提到部份遺產經理人的定位,基本上你得從遺產管理的方向去找,書很多就是了,英國是遺產經理人制度建立較完全的國家,你可以在網路上找到相關資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