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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9日 星期五

關於國內、外「文化遺產」的相關保存獎項(上)

 
前一陣子,欣聞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公告了「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古蹟歷史建築類選拔作業要點」,其中將該獎項分為「保存貢獻獎」與「保存維護獎」兩大類。這算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也是台灣首次可以藉由公部門的力量宣導保存文化資產的努力成果,無論是針對個案的選擇或是其他實際在文化資產保存領域有所作為者,都是很好的正面示範與宣導。
 
依據《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古蹟歷史建築類選拔作業要點》規定,「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的「古蹟歷史建築類」(看起來以後應該會有其他文資法第三條當中的各類獎項)主要是為了選拔出:(一)保存維護獎:對古蹟歷史建築之保存維護,具有優越成效及典範性質之具體個案。(二)保存貢獻獎:對古蹟歷史建築之保存工作,具卓越性、影響性、累積性之重大貢獻並提出具體事蹟之個人、團體或企業。
 
其中,我們來看看「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古蹟歷史建築類」選拔評選標準:
一、保存維護獎評選基準:
1.透過維護修復工作,闡明彰顯古蹟歷史建築的文化資產價值,並傳達此古建築地域精神及特色。
2.修復成果成功的詮釋文化上、社會上、歷史上和建築學上的重要意涵。
3.修復或再利用原則具國際憲章所宣示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概念。
4.對古蹟歷史建築為適當之使用或再利用。
5.新添元素或是創新技術,尊重既有建築和建築群的風貌特色、空間特質。
6.使用合適的材料、建築工法、工匠和修復技術,並有良好的品質管控。
7.對於文化資產之複雜度、敏感度和技術上問題等,有良好之協調方法。
8.修復過程或成果,能對周遭環境及地方社區之文化、歷史傳承,有具體影響和貢獻。
9.維護或修復工作及成果,具備在地性、地區性、全國性或國際性之影響程度。
10.計畫案是否有永續經營之可能性;並提供未來之使用和管理維護計畫。
11.其他文化資產保存維護重要原則。
 
二、保存貢獻獎評選基準:(合乎下列基準之一即可)
1. 長期持續投入古蹟歷史建築之捐獻、保存維護及活化再利用,具備啟發性、影響性及宣示性者。
2. 推廣古蹟歷史建築保存思想具有卓越成就者。
3. 在調查研究、保存理論和實務領域中,具有卓越性與累積性學術成果者。
4 對古蹟歷史建築保存維護領域,具有長期影響者。
5. 長期投入某區域古蹟歷史建築研究,具有具體影響者。
6. 搶救古蹟歷史建築具有典範成果者(單一個案或長期個案)。
7. 其他對文化資產保存具有具體貢獻者。
 
比較棘手的是,「保存維護獎」必須要在提報個案的相關報表當中,具體描述出下列有幾項不太容易書寫的文字要求,這些內容看起來,若沒有專業者的協助是很難完成(如後文列舉)。雖然有點困難度,但我還是覺得這是一個好的開始,值得在未來持續的觀察這樣的制度是否會對文化資產的價值與認同感產生更好的正面效果。
 
一、維護個案概要
二、維護個案的目標與目的
三、建築物的背景
1)歷史背景:含營建歷史與歷年整修年表,並附影像。
2)建築概述
3)文化資產價值簡介
四、維護個案的內容與範圍
五、修復或再利用前後狀況之比對
六、闡明文化資產價值與意義
七、詮釋文化社會和建築學上的重要意涵。
八、修復或再利用原則
九、適當之使用或再利用
十、新添元素或是創新技術如何顧及建築物特色
十一、合適的材料、建築工法、工匠和修復技術
十二、複雜度、敏感度和技術問題的方法論
十三、對周遭環境及社區的影響
十四、維護個案的實施及策略的影響
十五、永續經營之可行性
十六、其他的卓越表現
 
 
Anyway,台灣的這一創舉,其實國外已經行之多年,有的是透過國內的公私部門組織,有的是透過國際性的非營利組織等等,大多具有一定的評價與聲望。我僅列舉我這些年來所留意到的幾個國際間常見的獎項名稱,無法概括全球,但卻也是這領域中的大家了。分別是:
 
1)英格蘭遺產的藍徽章(Blue Plaque
 
「英格蘭遺產」(English Heritage)是英國非常重要且知名的政府部門,這個「藍徽章」(Blue Plaque)的概念始於1863年的倫敦,演變至今日,英格蘭遺產從1986年開始主導了整個藍徽章的計畫,全倫敦目前已超過了800棟建築設有這樣的標章。這標章最主要的功用是在提供一般社會大眾,認識英國各行各業一些重要的人物他們曾居住或是久居,甚或是過世時的建築物。候選名單的基本配備是該名人物必須已經逝世超過20年,或是他已經出生超過百年以上,看是哪一個年資最久而定,再交由審查小組審查資格。再者,就是該建築物都必須「整棵好好」(請用台語發音)的矗立於倫敦地區。此外,被提名的角色必須要符合一些特定標準(http://www.english-heritage.org.uk/server/show/nav.1498),並且在提名之後,審查結果是駁回的個案,則必須在10年之後才能重新再送件審查。但這個獎項的意義,在於打破傳統菁英式建築保存的角度思維,而從建築物背後的居住「人物」其歷史意義與價值來考量。

↑各行各業的名人住所。

 

英國知名的連鎖大賣場Tesco的創始人Sir Jack Cohen1898 – 1979)從小居住的寓所。


世界知名的建築史學家Sir Nikolaus Pevsner1902-1983)從1936年開始居住到過世的寓所。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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