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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2009 Happy New Year

 

 
各位朋友,新年快樂!
 
祝福大家在2009年能夠開開心心,平安快樂!
 
身體健康就是最大的幸福囉!



2008年12月22日 星期一

繁體中文、正體字、傳統漢字… versus 世界文化遺產

在闡述我的想法之前,請大家先看完下面這篇李俊融博士刊載在聯合報民意論壇的一篇文章。李博士今年初在政大東亞研究所甫以「中國大陸參與世界遺產建制之研究」為論文題目拿到博士學位。我想藉由他這篇文章的觀念釐清,做為我想要探討此議題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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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體字申遺 步步為營 別蹈覆轍
 
【聯合報╱李俊融/政大兩岸政經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台北市) 2008.12.20 02:28 am
 
據悉行政院將推動正體字申請「世界遺產」的工作。這項消息雖讓國人振奮,但對申遺工作的部分觀念似應釐清。
 
其實常遭混淆而被泛稱為「世界遺產」的對象有四大項,雖皆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主導,但分屬兩個不同的公約體系,一個是一九七二年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另一個是二○○三年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前者所規範的有三項: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與雙重遺產,涵蓋的是文物、遺址、保護區及生境區等有形遺產地,主管《世界遺產名錄》;後者的範圍則限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一項,掌理《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兩項公約互不相屬。
 
正體字申遺,所要申請的應當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然如細究該公約體系的運作,則可知申遺前景困難重重,宜先有心理準備。
 
首先,公約所定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僅有六種:口頭傳統與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表演藝術;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屬於文字形式的正體字應當歸屬於以上哪一種?證諸現已被納入公約的三批九十項「代表作」,亦全無文字形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事實上,也由教科文組織主導且與文字形式有關的,反而是在一九九二年推動的「世界記憶工程」公告的「世界記憶名錄」,但此亦非以文字本身,而是以文字為載體的文獻遺產為範疇。因此正體字儘管有豐富的文化傳承意涵,但要申遺,必須先解決如何適用公約的問題。
 
其次,是僅有公約締約國才有權利申遺,台灣自退出聯合國後也失去教科文組織會員國身分,雖仍得由教科文組織大會通過邀請加入公約,但在國際政治現實下,如未能先獲得對岸的諒解,所有的努力恐怕只是緣木求魚。雖然我們或可另闢蹊徑,比如協調其他使用漢字的國家代為申請,但一方面國人在心理上將難以接受,另方面所將引發的國際爭議更大,似宜謹慎行事。
 
因此,正體字申遺絕非單純的文化議題,而是高度政治性的問題。儘管此項提議普獲國人支持,但在推動上卻要步步為營,特別是政府現已將我國爭取加入聯合國的訴求從今年起變更為「有意義參與專門機構的活動」之際,千萬不要追求短效,最後重蹈前朝政府參與世界遺產活動草草收場的覆轍,而應當從長計議,納入整體國際參與戰略考量的一環善加執行才是上策。
 
2008/12/20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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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大家在最近的報紙媒體上都看見了行政院長劉兆玄先生所指示,將委由政務委員曾志朗先生推動「正體字成功登錄為世界文化遺產」的政策。這個政策的內容我就不在這邊多做闡述,大家對於所謂的「繁體中文」或是「正體字」或是其它類相關的用法,也各有各的堅持與態度,在這裡我也不多想談哪一個用法才是「正統」,我比較想談一談「無形文化遺產」的保存意義以及「正體字」納入「世界文化遺產」的迷思。
 
首先,世界各國對「無形文化遺產」稱呼各有不同,無論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國慣用語)、「無形文化財」(日本、韓國慣用語)或是「無形文化遺產」(本人慣用語),英文都是指「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這個專業用語的定義,您可以採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2003年所公佈的「保護無形文化遺產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中所定義的類型,也可以採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整理的http://www.unesco.org/culture/ich/doc/src/00078-EN.pdf這個檔案中,任何一個國家對於無形文化遺產的定義。
 
依據佛光大學藝術學研究所陳美智的碩士論文「『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策略研究:聚焦於傳統表演藝術的探討」中所整理的資料顯示,日本稱無形的文化遺產為「無形文化財」,早從1950年代就依據「古器舊物保存法」制訂「文化財保護法」(Protection method of Cultural Assets),當時就已經將該法的文化財分有形文化財、無形文化財、民俗資料、埋藏文化財等四類,使得日本的無形文化財保護措施已經形成一個較完整的體系。除此之外,韓國也將無形的文化遺產稱為「無形文化財」,從1962年訂定「文化財保護法」以後,韓國的「文化財保護法」將文化財分為四類:有形、無形、民俗和紀念物,並在文化體育部文化財管理局下設無形文化財課,負責無形文化財的分類及保護措施。
 
回過頭來,我們來看一下台灣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或是「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是否真的有在照顧台灣的「無形文化遺產」,有趣的地方在於翻遍了兩份法律條文,我們就是搜尋不到任何有關「無形」或「非物質」的字眼。換句話說,台灣對於無形文化遺產的重視程度與否,各位看倌兒就可以自行定奪了。不過,平心而論,文資法裡是可以猜到「無形文化遺產」會隱身在哪些類型之中的,像是「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第四款的「傳統藝術」指的是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之傳統技藝與藝能,包括傳統工藝美術及表演藝術。第五款的「民俗及有關文物」指的是與國民生活有關之傳統並有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信仰、節慶及相關文物。第六款的「古物」指的是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之藝術作品、生活及儀禮器物及圖書文獻等。只可惜的是,每當我們在「學習」國際間的趨勢潮流時,往往忘了先把自己的馬步站穩,再來擬訂適合台灣走出去的策略與方向,這會是較能打動民心的方式。
 
所以,我覺得有必要先瞭解國際間對於無形文化遺產重視的歷史脈絡看起,至少可以降低貽笑大方的機率。話說1989年的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第25屆會議,做出「保護傳統文化和民間文化建議案」(The Recommendation on the Safeguarding of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Folklore)的決議(該份決議的簡體中文版檔案在此聯結的PDF檔案第126http://unesdoc.unesco.org/images/0008/000846/084696cb.pdf#page=1),這份文件算是國際間保護無形文化遺產的第一份官方正式文件,當然這是有別於1972年版的「世界遺產公約」所著重在有形文化遺產保護的另一種新的態度。接著,199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始依據上述建議案的精神,針對聯合國的會員國展開無形文化遺產的普查計畫,直到1997年的「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Proclamation of Masterpieces of the 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 of Humanityhttp://unesdoc.unesco.org/images/0012/001246/124628eo.pdf 公佈之後,正式的將無形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納到國際的公約條文中,並在2001年第一次公佈第一批19件「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名單,中國的崑曲便是在這一批名單中被列入,之後將每隔兩年公佈新的名單,目前已經有2001年的192003年的282005年的43項。2002年的《伊斯坦堡宣言》http://www.univeur.org/CMS/UserFiles/14.Istambul.PDF 更是強調了無形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涉及到多樣性的文化議題,因此必須制定一個符合國際規範的公約。於是,2003年公佈的「保護無形文化遺產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便成為目前主導無形文化遺產工作最重要的國際維護文獻。
 
上述簡單的脈絡,只是說明了一個概念的形成,是需要時間歷程的磨合與討論共識,就劉院長的這個政策而言,我個人認為無論我們是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當我們想要同步的與國際觀念接軌時,我始終認為我們應該先檢視自己的體質,是不是做好了基礎工作,這些基礎的工作反映在我們的法令與政策是否完備,我們的基礎調查工作是否已經做到讓世界各國驚訝台灣對於無形文化遺產的重視已經讓人刮目相看。我們是不是真的有用行動力在執行各種「保護無形文化遺產公約」中,對於無形文化遺產類型: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為無形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的保護作為。當這些條件都具備後,我相信要獲得各國認同的機會才會有可能。
 
因此,我個人覺得,這個政策的關鍵問題有幾個面向,一是我們究竟是為了要保護「瀕臨消失」的正體字?還是只是為了讓「正體字」成為無形文化遺產保護對象的一員?因為這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情。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現在的確是有在進行一項計畫,專門針對「瀕危語言」(UNESCO's Programme on safeguarding endangered languages)進行保護計畫,因為世界上6000餘種語言中的50%以上是瀕危語言;6000餘種語言中的96%只被世界人口的4%使用;90%的語言沒有出現在網際網路上;平均每兩周就有一種語言消失;非洲語言的80%沒有相應的文字體系。UNESCO瀕危語言計劃的使命就是弘揚和保護瀕危語言和語言多樣性。所以「瀕危語言」也就是「瀕臨消失」的語言,它所意謂著是,已經沒有人在使用了,快要消失了,但是據我所知,台灣與馬來西亞仍持續在使用這項文字,並且「看起來」應該沒有人要摧毀它的意思。那麼,既是如此的話,就應該是為了讓「正體字」成為無形文化遺產保護對象的一員囉?如果是這樣,那我也不禁要問,在踏出國門之前,在向世界各大學連署要保護正體字之前,我們在台灣保護「正體字」的策略是什麼?我們有任何一個公部門將「正體字」納入「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保護對象了嗎?
 
第二個觀念是,「世界文化遺產」並不等同於「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這也是不一樣的兩件事。「世界遺產公約」及其執行綱要中都寫的很清楚,世界文化遺產的類型有哪些,有哪些評估規則,有哪些審查單位,這些都與「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的操作機制完全不同,因此有些記者與媒體將世界遺產分為有形與無形兩種的說法(聯合報記者蔡繼光先生在2008/12/18當天的撰文「世遺無國界正體字絕對符標準」就是錯得離譜的代表文章之一),是有爭議性的。因為世界遺產中心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正式的官方文件與執行單位將無形遺產納入「世界遺產公約」之中,因此我們頂多能把「正體字」推動加入「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的名單之列,但若是要把「正體字」加入「世界遺產名錄」(World Heritage Lists)之列,那將只有哈利波特的魔法才能辦到了。
 
台灣人,很喜歡挑戰「不可能的任務」。這是身為台灣人的驕傲與自信。我個人是非常喜愛繁體中文(正體字)的,相較於簡體中文的沒有內涵,我當然認為繁體中文應該要被廣泛使用。但我們也必須瞭解,「推動正體字成功登錄為世界文化遺產」很明顯的是一個錯誤的說法,這個錯誤的說法,也突顯了我們馬步還沒有站穩,就想要一步登天。我願意支持將「正體字」推動加入「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的名單之列,但我認為比這事更重要的是,台灣有更多具文化多樣性的無形文化遺產案例其價值與意義,誰來優先推動保護?
 
 
【延伸閱讀】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官方網站
 
‧申請『漢字』列為世界文化遺產連署網
 
‧「台灣最偉大的世界遺產」

‧「正體字申請世界文化遺產」(沒想到舊文竟然變成政策)
 
‧「漢字:由面對歐洲中心論到面對全球化」
 
‧「臺北市政府正體字主題網」
 
‧「別再亂用『正體字』,不然請用『傳統漢字』好嗎?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
 
‧「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  官方網站」

 


2008年11月22日 星期六

關於鴿子、皇冠、公雞與十字架的故事:Gottfried Böhm的菁寮聖十字架教堂




 
前情提要
話說,今年八、九月份本來要舉辦的「台南縣後壁鄉菁寮聖十字架堂興建歷史研討會」,因為碰上颱風而被迫延期,這個起因於「二次戰後台灣經典建築設計圖說徵集暨研究計畫」而舉行的研討會,一直受到許多關心後壁菁寮天主堂的朋友們注意。前幾天,因為收到朋友的Email轉寄信件通知,才知道這個研討會改期在11/22日當天舉行,二話不說,這是一定要前去朝聖的了
 
故事的源起
明年(2009年)就是天主教在台灣開教傳教一百五十週年紀念了。早在十七世紀時,天主教就曾藉由葡萄牙人引入台灣,但初期的信眾並不是太多,直到清咸豐九年(西元1859年),西班牙道明會郭德剛傳教士(Fernando Sainz, O.P.)經廈門輾轉再傳回台灣後,重新開啟台灣近代傳教事業後,歷經日治時期及戰後持續發展,天主教會不斷增加,教徒亦有數十萬人之多。因此在高雄建立起第一座天主教教堂後,便又在屏東的萬金地區建立第二座的萬金天主堂。因此,萬金天主堂至今也有138年的歷史。天主教在台灣的宗教發展史上,當然佔有重要的一頁,尤其是台灣與羅馬梵諦岡教廷的友好關係,也使得屏東的萬金天主堂在1984年被梵諦岡的教宗賜封為台灣第一座「宗教聖殿」,成為台灣天主教教友重要的聖母朝聖地。
 
菁寮天主堂的故事
1955年,甫到台灣的德國籍聖方濟各會神父楊森(Eric Jansen)被派往台南縣後壁鄉創建菁寮堂區。在當時台灣普遍對於天主教認識不多的狀況下,楊森神父藉演奏手風琴、模仿動物叫聲與播放幻燈片等方式打開當地居民對於天主教的陌生感。肩負起菁寮堂區的創建壓力,楊森神父開始透過募款的方式來籌措新教堂的費用,同時也透過新營教區另一位德籍神父的介紹,楊森神父邀請在德國南部以設計教堂著名的波姆(Böhm)家族擔任建築師,並由新營地區建築師楊嘉慶協助施工圖繪製。
 
於是,找上了1920年出生在德國南部小城奧芬巴哈(Offenbach)的Gottfried Böhm,他的父親Dominikus Bohm1880-1955)本來就是一位在德國科隆地區有名的建築師,設計教堂的經驗豐富,Gottfried Böhm在耳濡目染之下,再加上當時1942-47年間,Gottfried Böhm就學於德國慕尼黑技術學院建築系,同時也在慕尼黑美術學院學習雕塑,因此他在雕塑形體上的表現成為他在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時的重要部分。1950年代初期,Gottfried Böhm如他同時代的年輕建築師一般,對於現代主義建築的相關論述非常著迷。1950年左右,Gottfried Böhm曾短暫的在紐約的C. Baumann建築師事務所擔任助理設計師的工作,並前往哈佛訪問過葛羅培斯(Walter Gropius)與兩次前往芝加哥拜訪密斯(Mies van der Rohe)。1952年則才又回到德國進入父親Dominikus Bohm事務所成為合夥人之一,1955Dominikus Bohm過世,Gottfried Böhm才接下他父親事務所的業務。
 
Gottfried Böhm曾經說過:「我認為未來的建築並不會再持續地依賴美景,反而是會開始回復到我們在城鎮裡的最真實的生活場景。」,這段話似乎也開始回應到Gottfried Böhm在面對建築與環境之間的和諧關係,不僅是要創造一個新的地景,更重要的是這建築物必須要與環境產生更自然的互動。Gottfried Böhm最後接下了後壁鄉菁寮天主堂的設計案後,在他父親過世當年1955年的年底完成了「菁寮聖十字架教堂」的設計。19572月宿舍部分先行動工,於8月完工;聖堂則於11月開始興建,19601018完工啟用。
 
天主教與在地文化
天主教的大本營,羅馬梵蒂岡教廷,曾在1962年的「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The Second Ecumenical Council of the Vatican)中,為了落實天主教「首次自我實現其作為世界教會的角色」,在該會議的結論中做出重大決定,表明了「重新展現教會為『本地化的教會』,天主教會並非一個歐洲人專利的教會,教會屬於全球每一個民族。各個地方的天主教會開始採用本地語言舉行禮儀,教會亦更重視與本地文化結合」,這項重大的決定,改變了全世界的天主教教堂在各國家、各地方建築空間的形式改變。因此,台灣在1962年之後所興建的天主教堂,例如:台南開山路天主堂、台北主教公署、新店此新政天主堂,均以中國北方傳統式樣做為其教堂的形式表徵,甚至包括了台灣傳統民俗中對於慎終追遠的祖先牌位都可以成為天主教堂內的元素之一,本土化的企圖不言可喻。雖然,菁寮天主堂的完工日期在大公會議之前,但現在的菁寮天主堂卻已經可以看到台灣本土化的成果了。
 
菁寮天主堂的原圖再現
在菁寮天主堂完工後,經歷了數十載屹立於後壁鄉的稻田間,隨著建築界的普立茲獎的光環在台灣的建築界漫延,大家也開始重新回頭看待Gottfried Böhm在還未成名之前,就已經在台灣所設計出來的這座天主教堂,1986年他得到了建築界的最高榮譽普立茲獎後,也更加突顯了這座教堂的時代意義。
 
兩年前,一個午后,成大建築系大學部的兩位學生在騎車經過菁寮天主堂後,被其建築造型所吸引而入內參觀,當時教堂內的某個角落陳放著一疊菁寮天主教堂的設計原圖,這兩個學生在未經教會的允諾下,便擅自將設計圖攜回學校,但接連幾天這兩位學生均遭遇了一些不太順利的事情後,決定將原圖送回教堂,並留下訊息告之教堂的神職人員這份設計圖的重要性。在一次偶然間,銘傳大學建築系的徐明松教授來成大建築系演講時,這兩位學生反映了此一經歷後,才始得這份設計圖又重現曙光。幾經波折後,2007年開始由台灣博物館所主導進行的「二次戰後台灣經典建築設計圖說徵集暨研究計畫」才正式地將這份設計原圖以及楊嘉慶建築師的施工圖說再次呈現在台灣民眾面前。
 
這當然不是一個好的示範,但這過程的曲折也讓這座教堂的故事性更具吸引力。在這個「二次戰後台灣經典建築設計圖說徵集暨研究計畫」的介紹文字中,詳細地描述了這座教堂的特色如下:
 
波姆設計的聖十字堂,雖採現代主義理性原則但卻又自有一股難以言喻的神秘氣習。其配置按合理原則思考,聖十字堂主要由幼稚園(兼社區空間)、教士宿舍與聖堂三部分組成;這三部分空間彼此間雖差異頗大,但被緊密組織在方格秩序裡,而幼稚園和宿舍雖各自圍塑出戶外空間,但彼此間亦能相互滲透流通,最終形成層次分明的戶外空間組織,共拱衛居中的聖堂。在這講求合理的配置之上,波姆表現了另一套象徵邏輯。首先,四個大小有異且各居不同位置的尖塔,不但形成聖十字堂最受人矚目的外型,也具有強烈宗教象徵意涵。如最高的方尖塔上為十字架,表明菁寮教堂之由來與教旨;而小教堂(chapel)之上置皇冠、洗禮塔上之置鴿子與入口鐘塔上置雞,也都有其特殊意涵。其次,聖堂空間雖沿用方格秩序且光線處理均勻產生理智感受,但由入口穿過鐘塔後空間壓低,一路層層穿堂入室,進聖堂空間逐步放開,而至祭壇空間突地拉高,而此即為主要象徵之十字架方尖塔(可惜此空間目前已被封閉)。最後,波姆出身建築世家,建築是家學,正式教育反而學的是雕塑,因此對於器物設計敏感,聖十架堂中許多宗教器物及出自他之手。從他自德國寄來的圖中,可以窺見這些器物如座椅、洗禮台、甚至尖塔上之十字架和皇冠等,他都以徒手畫手稿精確表示,有些甚至以等比例畫出。這些器物注入空間後,不但豐富了整體感,而且這些象徵細節也讓其宗教氣氛顯得極為飽滿。
 
1950年代至1960年代中期,是波姆長成期,他遊走在密斯的現代主義建築論述與父親的表現主義之中。在面對世俗建築時,似乎密斯路線較佔優勢,比如波姆1954-55年間,在科隆郊外興建的自宅,就具有密斯中庭住宅的興味,與王大閎1953年興建的建國南路自宅,可形成有趣的對照。另一方面,在面對教堂建築時,則似乎父親Dominikus Bohm的影響較大,教堂標準建築形式,如尖塔與巴西力卡平面(basilica)等,仍以表現主義方式精簡而具象地出現在教堂建築設計裡。1960年前後,波姆在某些作品裡,才開始走出極具個人幻想色彩、雕塑性濃厚、一體成形式的建築空間新路。比如1961年開始設計的科隆St. Gertrude堂區教堂,即是這條創作路線的重要開端;而其頂峰則是位於Velbert-Neviges1963-72年間設計興建的Pilgrimage church of Mary, Queen of Peace。
 
而菁寮聖十字堂在波姆專業成長過程中,亦有一席之地。聖十字堂為波姆1950年代為數不多且規模微小的執業情況中,設計案規模較大者。當時由於德國正處二次戰後經濟復甦時期,國內建築案不多,反而海外委託案規模較大,比如波姆1954年在巴西設計的Igreja Matriz堂區教堂,不但是他第一個國外委託案,而且規模較大且複雜。菁寮聖十字堂為波姆第二件海外作品,就在設計期間,因其父親過世,波姆全面接掌其父親事務所,其人生與作品方向因此有了極大的轉變。聖十字堂為他與父親合作時期最後也是最高峰的作品之一,其空間兼具來自密斯之影響,可能因為如此,波姆將菁寮聖十字架堂設計收入其作品集內,也清楚顯示了他對聖十字堂設計的高度自我評價。

以上的文字描述,我想大家看完應該會認識更多了,但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親自去一趟吧,但記得,不要帶走任何東西唷。
 
 
【延伸閱讀】
 




































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

悼!國際古蹟保存界的一哥:費頓博士(Sir Bernard M. Feilden)

 


 
《Obituary
 
全世界知名的古蹟保存界大師費頓博士,上週五不幸過世,費頓博士生於1919911,卒於20081114,享年89歲。費頓博士是在1938年就讀過英國知名的巴列特建築學院(Bartlett School of Architecture)、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更讓我嚇一跳的是他竟然在1946-49年間曾就讀過全世界知名的「建築聯盟」(Architectural Association School, AA),看來費頓也是建築設計的好漢一枚。
 
費頓博士是國際間引領歷史建築物朝向修復保存之路的代表人物,費頓博士生前在英國透過嚴謹的科學技術有效的保留住像是諾威奇大教堂(Norwich Cathedral)以及約克大教堂的中央塔(central tower),其他許許多多的英國歷史性建築或古蹟也都在他的搶救下得以存留下來。在英國以外的地區,他也因為曾經在ICCROM1977-1981年間擔任過ICCROM的主任)與ICOMOS1981-1987年間英國ICOMOS的主席)待過的經歷,使得他關注過許多國家在古蹟保存工作上的案例,像是1986年他就曾因為耶路撒冷的「阿克薩清真寺」(Al-Aqsa Mosque)這個案子得到「阿卡汗建築獎」(Aga Khan Award for Architecture(AKAA)的榮譽。「阿卡汗建築獎」是一個頒給優秀的伊斯蘭建築和對伊斯蘭建築有重大貢獻的建築師的獎項。不僅如此,費頓也曾得過ICOMOS1993年所頒發The Piero Gazzola Prize,那是ICOMOS每兩年一次為了表彰對於古蹟保存事務有所貢獻的知名文化遺產獎項。
 
他在1982年所出版的《歷史建築物的維護》(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一書,幾乎是所有國內外古蹟保存修復專業者的必備教科書,該書詳細的說明了面對歷史性建築時所會面臨到實際的保存與修復問題,包括了地震災害的影響、各種植物生長在歷史建築上對於建築物的破壞情況,甚至水災、火災、結構自然衰敗等狀況,算是一本偏向保存技術觀念的著作。過去我曾在部落格介紹過的Jukka Jokilehto正是他曾經指導過的博士班學生,也曾經和費頓博士一同出版了《世界文化遺產場所的經營管理準則》(Management guidelines for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sites),現在也已經是國際知名的保存專家了,他們師徒二人在ICRROM所共同講授Architectural Conservation Course (ARC)的專業課程,也替許多國家培養出當前國際許多重要的保存專家。
 
費頓博士在許多的論述中談到了他對於保存觀念的想法,包括了他認為「保存哲學」(conservation philosophy)的建立對於古蹟修復的重要性,同時他也堅信文化資產是一種涵蓋了美學、歷史與具體事物的整體表現,他同時也認為建築是一種社會藝術,因此保存工作者需要去考量各種精神、社會與政治價值之間的角力關係,也包括了考古學或是建築的真實性對於成就一棟建築物的意義一樣重要。
 
以位在印度的泰姬瑪哈陵(The Taj Mahal)為例,費頓博士認為「最少的介入」(minimum intervention)就是最好的保存方法。因此泰姬瑪哈陵對於他來說,就是集所有美好事物於一身的作品,不應該做過度的修復介入工作,這也是他很在意「維護原則」的主因,因為他不想要在沒有修復原則的狀況下,恣意地破壞一棟歷史建築物的和諧與完整性。另外,費頓博士也非常在意許多國家的政客藉由政治操作的方法所帶給文化遺產的破壞與傷害,尤其是成為宗教或種族衝突下的犧牲品。
 
事實上,費頓博士也從未忘記舊建築保存並非是唯一的事情,在他第三版的《歷史建築物的維護》中也加入了一些關於現代建築保存運動的想法與例子。我想,費頓的影響力是國際性的,雖然他在高齡89歲時過世,但受他影響的學生不計其數,過去他在保存觀念的推動上,遍佈在英國、美國等大學,甚在中國、印度、伊朗、伊拉克與斯里蘭卡都曾經辦過短期的課程講座,作為一個當代文化資產保存的推手實不為過。
 
費頓的逝世對台灣來說,大概也不會有什麼影響,畢竟我們在國際事務上的參與機會還是受到國際現實的影響,但其實在網路化的世代裡,Sir Bernard M. Feilden的保存觀念早已影響並且深植在這個領域的每一份子了。
 
Sir Bernard M. Feilden1919-2008
專業會員:
RIBA (1968 Fellow);
AIA (Honorary Fellow);
Ecclesiastical Architects Association (1976 Präsident);
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Monuments and Sites, Großbritannien (1981-87 Präsident);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1982.
 
榮譽獎項:
1960, 68 Civic Trust Award;
1973 Ehrendoktorwürde der Universität von York;
1976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
1982 Silbermedaille Europa Nostra;
1983 Director Emeritus of ICCROM;
1985 Erhebung in den Ritterstand;
1986 Aga Khan Award;
1993 The Piero Gazzola Prize of ICOMOS
 
 
【相關資訊】
ICCROM的報導
 
The Telegraph的第一手報導
 
 




2008年11月9日 星期日

Alice T. Friedman筆下的女性業主所創造出來的現代住宅

 

 
這陣子忙著這學期在四間學校兼課的教材準備工作,搞得我人仰馬翻。另一方面是為了某一堂自己「搖屁股」(請用台語發音)所衍生出來的功課在做準備。「性別與空間」的議題過去在我有限的教學經驗中,並不曾重視過,但卻一直覺得應該需要找個機會在課堂上跟學生們交換這個議題的資訊,於是,我在這學期的某校課程中,加入了這個單元,並且花了一點時間找了一些書籍與案例進行初步的瞭解。
 
想當然爾,台大城鄉所畢恆達老師的相關著作是一定會讀到的資料,再來就是一些社會學領域的研究學者所做的性別研究,但我卻發現始終跟我想討論的「空間」問題有一段落差。最後在中文書籍有限的狀況下,只好又去崇洋媚外了。結果在諸多跟「性別與空間」有關的關鍵字交互查詢下,發現了Sexuality and Space, The Sex of Architecture, Architecture and Feminism…這些字眼比較容易找到正確的資訊,同時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的Kathryn H. Anthony教授曾開設一門「Gender & Race in Contemporary Architecture」的課程。此外,Simon Fraser大學的Ellen Balka教授也曾開設過一門「Gender and Built Environments」的課程。美國密西根大學的Hemalata C. Dandekar教授也在「Gender and Development」這堂課程中,深入探討女性在住宅空間裡的角色。上述這些課程都非常有趣,但也佩服這些老師們可以將這堂課安排的這麼精采。
 
由於,我只能用一堂課兩小時的時間來探討女性的角色在公、私領域空間的問題,最後鎖定了幾本書籍作為參考對象,這當中包括了:
 











 
↑ Friedman, A. T. (2006) Women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house: a social and architectural histor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其中,Friedman所撰的《女性與現代住宅的形成:一部社會與建築史》一書,是我認為比較具體聚焦在女性業主影響住宅空間形成的一本著作。Friedman列舉了六個近代建築史上的知名建築師其住宅作品,分別探討建築師與女性業主之間如何一起互動創造新的住宅場域。有趣的是,當大部份的性別研究學者在討論女性與空間的關係時,往往在面對最基本的住宅空間安排時,會忽略了「一家之主」(無論是何種性別)的權力運作結果,經常會讓住宅空間的機能分配出現不對等的情況。或許,我應該這要提出一個問題,究竟,誰有權力來決定一個「家」的空間安排?
 
因為這六個案例明顯有幾個共同的特質,第一,他們都是被設計給身體比較健康且受到良好高等教育的婦女,並且是單身(未婚、離婚、寡婦),擁有獨立思考與實踐理想的能力。第二,這些女性業主都是有能力與建築師針對他們的需求溝通出個別的解答。第三,這些案子都被告知了一個簡單且基本的概念:女性所主持的住宅空間有決定權是讓女性主導的意見被視為最優先。
 
換句話說,這六個案子對我來說,並沒有突破女性在兩性平等議題上的困境,因為這六個案子都是在家中缺漏了男主人的狀況下,而創造出來的住宅品質。無論是女性業主所想要的大廚房、大工作室、家人公共空間的安排等等,都是另一種性別角色對住宅空間詮釋的結果罷了。就好比男性對客廳,對書房的要求,換作是女性對廚房或是對家事空間的需求一樣,都是各取所需。但是,真正的性別問題是當兩性同時擁有空間主導權時,最後空間應該被呈現什麼樣子的安排?這部份,在Friedman的書裡並沒有被討論到。
 
這也是我覺得需要被論述的地方,無論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對於媽媽們在廚房空間裡汗滴直直落的辛苦,或是傳統價值觀下女性在一個家庭裡身份位階的表徵,都是需要改變的觀念。但不可否認的,我很欣賞這六個案例之中,六位女性業主對於自己居住空間的想法,且執著的與建築師溝通並將其付諸實現,這是那個年代值得被推崇的地方。另一個比較八卦的是,Friedman也在書中或是其他單篇文章中有去談到了建築師的角色在過度的與這些「單身」的女性業主進行「深入訪談」之後,往往愈瞭解女業主的想法,自己的感情世界也瞬時被引導到該女業主的生活空間之中,像萊特(Frank Lloyd Wright)就不用多說了,他的花名遠播是有名聲的,無論是男業主的老婆或是像守寡的女業主,他都很有男性魅力的可以掌握全局。
 
除此之外,知名的風格派建築作品,同時也被世界遺產委會在2000年列入世界遺產名單的Schröder House,該建築師Gerrit Rietveld是荷蘭知名的傢俱設計師以及建築師,他在1917年所設計的「紅藍椅」(Red and Blue Chair更是許多設計科系學生的最愛。當初Rietveld就是幫Truus Schröder-Schräder女士以及他的三個小孩設計了這棟Rietveld Schröder House現代住宅。看清楚了嗎?Rietveld Schröder House前面是建築師的名字,因為接了這個案子之後,建築師本人最後也搬進去了,這當然是額外添加的風花雪月,但我卻為Truus Schröder-Schräder女士為了一家四口的單親生活空間所做的努力,不得不拍拍手。


這裡我僅就Friedman所提及六個案例中的Schröder House平面做一點補充,該建築物的一樓平面設定為公領域,二樓為私領域。因此,一樓空間包括了工作室暗房攝影工作室(原傭人房)、書房、入口以及廚房。二樓空間則包括了女孩房、浴室、Truus Schroder的臥房、男孩房、.起居室及餐廳。我個人非常喜歡Truus Schröder-Schräder女士對於餐廳作為全家人共同交流的空間,不僅是吃飯與小朋友寫作業的場所,同時二樓較為開放式的平面安排,也讓Truus Schröder-Schräder女士可以在視線所及的狀況下,看到小朋友們的活動,二樓的空間是典型的私密型居家空間。  
1.工作室 2.暗房 3.攝影工作室(原傭人房) 4.書房 5.入口 6.廚房




7.女孩房 8.浴室 9.Truus Schroder的房間 10.男孩房 11.樓梯間 12.起居室及餐廳












綜上所述,其實性別與空間的議題,的確是可以從很多的面向來討論。當然拉,我只是很皮毛的藉由兩小時的課程,讓學生們知道空間中的性別活動,是有其意義與值得關切的問題。身為一個設計科系的學生或是專業者,本來就必須應該知道什麼時候在公私領域空間要重視到兩性甚或是第三性的使用行為差異,設計工作不就是為了服務眾人的行業嗎?是吧。

 

 
Alice T. Friedman所介紹的六棟女性業主參與設計過程的現代住宅:
Frank Lloyd Wright
      Aline Barnsdall House (Hollyhock House)1917-1921
Gerrit Rietveld
      Truus Schröder House1924
Le Corbusier
      Villa Stein-de Monzie1927
Mies van der Roche
      Farnsworth House1945-1951
Richard Neutra
      Constance Perkins House1952-1955
Robert Vanturi
      Vanna Venturi House1962
 


2008年10月31日 星期五

徵才公告: 臺博館公開徵選臨時專案助理二名


 
國立臺灣博物館公開徵選臨時專案助理二名,負責古蹟建築、文化資產修復、維護、研究事項與其他相關業務。即日起至11月6日止收件(不以郵戳為憑,郵寄時請自行計算時程),應徵者須具國內外大學、研究所授予學、碩士,主修文化資產維護、建築相關課程,並具歷史建築或古蹟等文化資產調查研究、測繪記錄、修復再利用等相關實務經驗,有古蹟工程經驗尤佳。
 
有興趣者須以通訊方式報名應徵,須檢附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及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寄至台北市中正區100館前路71號5樓展示企劃組陳碧琳先生收(申請信封面請務必註明應徵展示企劃組「臨時專案助理」),合者將逕行約談,不合者恕不退件,詳情可電洽(02)2382-2699轉602。
 

【延伸閱讀】
‧臺博館主館
‧樟腦廠展館
‧鐵道部展館
 
 


2008年10月13日 星期一

從「海角七號」觀察文化創意概念下的衍生性文化商品

 
 
要寫這篇文章實在是掙扎很久。
 
一方面是很不想在這種文化浪頭上,再添加google搜尋筆數的負擔,另一方面這個話題似乎已經可以無限延伸很多可能了,多上我這篇文章,似乎也不能成就更完整的七號論述。
 
但回頭想想這陣子的各種報導與網路文章,說真的,好亂啊,哈,但真實世界的背後,我卻一直在想一個很久以前想過的問題,文化的「置入式行銷」該如何被有效利用在文化遺產維護觀念的教育上。當然拉,我也覺得有點太過牽強,「什麼嘛,海角七號也能夠跟文化遺產保存或維護有關唷,哩馬幫幫忙。」是阿,的確是看起來很無關,但我卻覺得關係密切到不行唷。
 
話說,蘋果日報在106日的一篇報導中寫到:「滿州鄉公所正對面「中山路54號」2層樓古厝,是《海角七號》中被日本情郎遺棄友子的住所,也是男主角阿嘉將7封情書送達地點。古厝已有80年歷史,今年初才斥資百萬整修,登記在郭家老三郭明裕名下。由於許多遊客慕名而來,卻不能進去參觀,郭家決定101012日,從上午8時至下午6時免費開放遊客參觀」,此外,也有許多報章媒體已經在討論《海角七號》電影中,其中7封情書女主角友子的奶奶所居住的滿州古厝,也就是滿州鄉公所正對面「中山路54號」的二層樓古厝
 
滿州鄉茂伯的家(相片引用自http://www.flickr.com/photos/akoboy/
 

滿州鄉友子阿的家(相片引用自http://www.flickr.com/photos/agneswang/
 
這些有趣的電影後續活動,似乎開始成為韓劇或日劇那股影迷追著場景跑的風潮,但這些滿州鄉的老房子,卻勾起我在八年多前在屏東鄉下跑田野調查時,一步一腳印的走遍許多鄉鎮的聚落,一棟一棟的調查每一棟古厝的日子。這些看似不起眼的老房子,年代也許並不久遠,樣式並未能與建築人眼中的「菁英式」建築相比擬,但他們卻是構成每一個鄉鎮聚落最基本的元素。無論是連棟街屋或是獨棟的民宅,這些老房子在我眼中,本來就應該妥善的被保護下來,它們基本上都無法成為古蹟,至少在目前來說,但這些老房子在添加了新的時代意義後,如同海角七號這部電影的加持後,這些藉由電影劇情而對老房子產生好奇與感情的聯結關係,正是我一直認為傳統與現代結合的最佳範例。
 
簡單的說,這些老房子能夠吸引北中南的影迷前往朝聖,當然拉,也許只是短暫的流行文化,但卻也為這些平凡無奇的建築物,增加了更多的價值認同,更多的記憶回饋,這就是一種對於傳統文化或事物的再延續。你能否認這樣的置入式行銷方式不能用在其他真的具有價值的文化遺產身上嗎?假如今天劇情中阿嘉的家,友子的家都是曾經被一把無名火燒掉的古厝或是古蹟,請問,這些影迷有沒有可能比那些在樂生療養院抗議半天,還不見得能保住文化遺產還來得更有抗議的能量?或是,這些參觀的影迷反而間接的保住了那些很平凡的古厝,只因為它帶動了我所認為的文化創意概念下的「衍生性文化商品」。「衍生性文化商品」當然是從「衍生性金融商品」這個概念來的,一檔股票可以生出一堆選擇權、認購權證、認售權證,一檔電影,當然可以成就馬拉桑的小米酒、阿嘉牌民宿、友子牌民宿…等衍生性文化商品,這些手段其實是一樣的,但我們應該關切的是,傳統文化有時候就是需要的是新生命的加入,新的時代意義去豐富它的價值,一眛地保有原封不動的傳統形象或是物件原態,那些應該是博物館的展品在做的事,但我們身處的環境之中,應該要加入更多新與舊交融的故事,這樣的文化遺產才有傳承下去的動力,也才有更多的文化意義可以被不同世代的人們所各自表述、各自詮釋。
 
也許,海角七號真的與文化遺產是有點扯遠了,但不妨試著想想看,如果每一部國片都可以發掘或是介紹一些台灣各地具有特質的場所,這不就是另一種比鄉土教學還更有意義的文化遺產教育嗎?
 
最後,講個電台廣播上聽到的笑話,甲問:「你最近看七號了沒?」。乙:「看了呀,很感人,也很好笑!長江七號真的不錯看說」。甲:「…..,我說的是海角七號ㄟ Orz


P.S. : 以上文章, 在增修部份文字後, 已刊載在「世界遺產雜誌
」2008年秋季號第三期, pp.14-18頁,有興趣的朋友歡迎到各大書店門市購買!!
 
 
【延伸閱讀】
‧海角七號之馬拉桑重返引揚碼頭
 
‧海角七號之師生戀
 
‧海角七號之終戰引揚
 
‧海角七號之引揚碼頭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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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角七號熱潮恆春滿州將打造成另一個九份
 
【中央社╱屏東縣二十三日電】 2008.10.23 06:57 pm
 
 
電影「海角七號」帶動屏東縣恆春鎮及滿州鄉的觀光熱潮,屏東縣政府表示,將打造恆春鎮和滿州鄉成為另一個九份,不讓「海角七號」熱潮退去。
 
因為「海角七號」帶來觀光人潮,恆春老街最近可以看到有人在街角彈月琴唱恆春民謠,並且耐心的向遊客解說,什麼是「思想起」,有人則與「阿嘉的家」屋主配合,將「海角七號」中場景之一的恆春古城「西門」的歷史張貼在「阿嘉的家」裡。
 
長期投入恆春文化推動的人說,恆春古城是一個有文化的活城,但長期被「墾丁」壓抑,遊客一來,都是到墾丁,而略過恆春,使得恆春的文化觀光長年推動不起來,他們要趁這一波「海角七號」的熱潮,將恆春文化推銷出去,甚至推銷到全世界。
 
在恆春鎮裡的「海角七號」男主角「阿嘉的家」,和滿州鄉裡「友子阿嬤」的家,人潮不斷,尤其「阿嘉的家」因位於交通方便的恆春鎮,是最夯的「景點」,每日人潮不斷,最近畢業旅行旺季,遊覽車更是載著學生一車車的前往參觀,全班在屋前合照留念,屋主還不時要應付遊客的要求合照。
 
屏東客運推出的「海角七號」觀光巴士獲觀光局核定為全台二十三條「觀光巴士」路線之一,也是屏東縣唯一的一條,將在二十五日啟動,屏東縣政府和恆春鎮公所編列經費,訓練「海角七號」的解說志工,製作「海角七號」電影場景解說牌,一直到年底每週六、日在恆春鎮裡都有街頭藝人的表演。
 
屏東縣政府表示,有人擔心「海角七號」熱潮會退去,基隆九份因電影「悲情城市」而出名,老街意象讓九份成為台灣有名的觀光景點,屏東縣政府已準備以恆春「阿嘉的家」及滿州「友子阿嬤」的家為重心,循九份老街模式,打造老街商圈,讓這兩個鄉鎮成為台灣另一個電影城。
 
2008/10/23中央社】


關於2008年ICOMOS的「魁北克宣言」(Quebec Declaration)

 

 
2008 ICOMOS
16屆年會,已經在104於加拿大魁北克落幕。

 
上一屆2005年會,我曾經隨同我的老師參加過中國西安所主辦的那場文化遺產維護領域的全球盛會。說是「盛會」真的是一點都不誇張,舉凡在會議舉行期間我們在城市裡的交通專車往返都是警車開道,全線交通管制封鎖單向車道外,還外加許多備受禮遇的接待,當然拉,這當然也是另一個華人社會在文化遺產領域上展露頭角的機會。但對我來說,那次的會議是成功的,至少是很高規格的把所有世界各國的與會代表視為國家的座上賓。今年,棒子交給了加拿大的魁北克市舉辦,同時,今年的魁北克市是建城400週年紀念(今年的516加拿大政府也發行了建城400週年的紀念郵票與首日封,如下圖)。
 
這次「國際文化紀念物暨歷史場所委員會」(ICOMOS)第16屆大會暨國際科學研討會(16th General Assembly and International Scientific Symposium)是在2008929104日於加拿大魁北克舉行。此次國際會議的主題為「場所精神:在無形文化遺產與有形文化遺產之間」(The Spirit of Place: between the Intangible and the Tangible)。其中,這次會議的新玩意兒是在9月的2728日兩天所舉辦的「青年論壇」(Forum of Young Researchers and professionals),ICOMOS的目的就是為了要廣邀年輕學者開始加入ICOMOS的這個大家庭。這次會議的主題之下,還細分為四個子題,這四個子題也分別代表了當前在面對「場所精神」這個議題時的困境。然而,我們回到建築史上的脈絡來看,「場所精神」其實是從古羅馬時期的genius loci一詞來的,Christian Norberg-Schulz甚至首次將建築領域的場所精神納入現象學的討論之中(註1),因此從文化遺產的觀點來看,場所精神所涵蓋的實質意義最主要是強調遺產場所的存在價值以及不容忽視的世代傳承意味。但這次會議的核心價值,還是在於集思廣益的將這個議題做更進一步的時代定位,另一方面當然是無形文化遺產在歷史場所中的角色,該如何被突顯的問題。所以大會這四個子題我整理如下,並附上這次的「魁北克宣言」全文重點解讀 (註2):
 
1. 場所精神的再思考(Re-thinking the Spirit of Place
這個會議主題的關鍵字是:material culture theory, objectification, heritage making, social use, community, commemoration, memory, remembering, forgetting.。這個主題談論的是過去到現在有關於有形或無形場所精神的相關理論探討,這當中涉及到場所精神的來源往往始於人類的詮釋與定義,更包含了所謂的記憶這件事情,因此如何從記憶的觀點來討論場所精神的存在意義,在這個子題中將會進行深入討論。
 
2. 場所精神的威脅(The Threats to the Spirit of Place
這個會議主題的關鍵字是:conflicts, frontiers, degradation, destruction, abandonment, tourism, folklorization, innovation, cultural behavior, nostalgia, migrations, listing, inventories.這個主題談論的是任何會威脅到場所精神的有形或無形的事物,該如何被確認與界定,尤其是許多基於觀光事業活動所產生的威脅,更是歷史場所的重大挑戰。
 
3. 場所精神的保衛(Safeguarding the Spirit of Place
這個會議主題的關鍵字是:conservation policies and practices, legal framework, plurality, reflexivity, restoration, integration, tradition bearers.。這個主題談的當然是在上述兩個子題的探討下,該如何去保護或是預防場所精神的價值與意義不會遭到破壞,但大多數的國家都會制定有形文化遺產的保護政策與法令,但針對無形文化遺產的部份則是付之闕如,因此這部份還有很大的空間來做改善。
 
4. 場所精神的延續(Transmitting the Spirit of Place
這個會議主題的關鍵字是:interpretation, transmission, safeguarding, meaning, mediation, transformation, appropriation, recontextualization, revitalization, technologies.這個主題談的是場所精神本質狀態的傳遞,有點像是如何透過一套有系統的方法或過程來使得遺產的生命得以延續。這當然涉及到如果場所精神無法被有效地傳遞給下一個世代時,應該藉由什麼樣的方法被維繫,也許是攝影技術或是其他高科技工具來得以保存或維護。
 
聽說.,哈,我只能說聽說,今年的魁北克會議辦的不是挺有趣的,大概是上屆的西安會議把大家嚇到了,就好像下屆的奧運主辦國英國也會緊張一樣,我想這是不同的與會經驗,雖然我不克前往,但相信我,任何世界上的最新資訊都可以在internet上找到的。下屆的舉辦國在伊朗,下屆我應該不會再錯過了,哈。
 
 
1正式從現象學出發來討論建築議題的著作,應是由諾伯休茲(Christian Norberg-schulz)所寫的《場所精神:邁向建築現象學》(Genius Loci: towards a phenomenology of architecture)一書。諾伯休茲這本書主要是以海德格的思想為本,反而與胡賽爾的理論並無太大的關聯。會採取海德格的論述是因為他的知名著作《存有與時間》闡述了如何解釋現象學的概念,因此,諾伯休茲主要的論點在於強調回歸「日常生活世界」(everyday life-world),指出「地方」是存在的整體現象,其「結構」由「空間」(space)及「特質」(character)組成,其「本質」為「自明(證)性」(identification)及「方向性」(orientation)。而建築就是在於「製造地方」。諾伯休茲提取空間之主要特質「方向性」及特質的主要核心概念「自明(證)性」而導引出「地方」的「精神」(spirit)。這兩個特質在存在主義的論述中是中心課題,他們認為人類失去自明(證)性及方向性,則將感到「迷失」(lost),而不知所之。「自明(證)性」強調自明性使人感到「在家裡」(at home),即感覺所處環境富於意義。諾伯休茲所提出Genius Loci一詞的用意與現象學強調的「本質」(essence)相類。諾伯休茲認為隨著社會、政治、經濟的變遷,一個地方的Genius Loci是不輕易改變的,因此必須尊重當地根本之特質,但諾伯休茲也強調尊重Genius Loci並不是意味著要去模仿古老的模式,他直接引用Alfred North Whitehead的一段話來說明這個概念:「進步的藝術就是在變化中保存秩序和在秩序中變化」(the art of progress is to preserve order amid change, and change amid order)。
※以上註1文字,主要是參酌並引用自季鐵男(1992)《建築現象學導論》,臺北:桂冠圖書。
 

2:附上今年ICOMOS「魁北克宣言」英文全文(中文翻譯轉載在自文建會官方網站)。另外,針對這次「魁北克宣言」的部份,我幫大家整理一下重點好了,首先,這個宣言的源起還是得回ICOMOS向來的傳統,也就是許多的宣言或是憲章都是不斷地從過去的論述中演變而來,也就是現在的「魁北克宣言」並不是從石頭蹦出來的,它可以像是在導論中所提到,從2003年的Kimberly宣言中所強調對於場所所附加上的無形記憶、信仰、傳統知識等,當然也包括傳承了2005年西安宣言中所談到一個場域的維繫必須要清楚地從各種既存的涵構以及各種無形文化遺產的特質來維繫。另外,也提到了青年論壇(Youth Forum)在這次會議的開創性,同時也強調場所精神指的是有形的建築物、歷史場所、地景、路徑、物件…等,無形的包括了有記憶、口述敘事、書寫文件、儀式、節慶、傳統知識、價值、規範…等等元素所構成。另外也不免俗地有談到跟我博士論文研究有關的動態管理的特質觀念,最後,再從大會那四個子題去延伸最後的宣言架構。

魁北克市宣言:場所精神的保存
QUEBEC CITY DECLARATION
ON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SPIRIT OF PLACE
 
2008年10月4日,於加拿大魁北克市通過
Adopted at Quebec City, Canada, October 4th 2008
 

序文
應加拿大ICOMOS之邀,且恭逢魁北克建城400年盛會,ICOMOS16屆年會2008929104日在魁北克舉行。與會者通過下列原則宣言,並提出捍衛有形和無形遺產,以保存場所精神的建議,因為這是確保全球永續與社會發展,既富創意又有實效的方法。
Preamble
Meeting in the historic city of Quebec (Canada), from September 29th to October 4th 2008, at the invitation of ICOMOS Canada, on the occasion of the 16th General Assembly of ICOMOS and the celebrations marking the 400th anniversary of the founding of Quebec City, the participants adopt the following Declaration of principles and recommendations to preserve the spirit of place through the safeguarding of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heritage, which is regarded as an innovative and efficient manner to ensure sustainable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hroughout the world.
 
 
本宣言乃過去五年來,ICOMOS為捍衛並促進場所精神,亦即場所的生活、社會與精神本質,所採行之系列措施與行動的一部分。2003年,ICOMOS召開第14屆年會,特將「紀念物與場所之社會無形價值的保存」,訂為科學研討會主題。在隨後通過的Kimberly宣言中,ICOMOS承諾依1972年世界遺產公約,將無形價值(記憶、信仰、傳統知識、地方情感),以及在紀念物與場址的管理、保存上,扮演前述價值守護角色的當地社群,列入考慮。ICOMOS2005年西安宣言,提醒世人在保護與促進世界遺產紀念物與場址的同時,要重視被界定為實體、視覺與自然層面,以及社會、精神習慣、風俗、傳統知識的脈絡,以及其他無形體例與表現方式的保存。宣言同時呼籲博採跨學科途徑,讓資訊來源多元化,方能更了解脈絡,做更好的管理與保存。ICOMOS美洲地區2008年擬定的Foz Do Iguaçu宣言,闡明遺產成分的有形與無形,對已創立並傳承其文化與歷史意義的社群特質的保存,是不可或缺的。ICOMOS的文化路徑(Cultural Routes)和詮釋與呈現(Interpretation and Presentation)憲章,亦認同遺產的無形層面與場所精神價值的重要性。這些憲草經過廣泛磋商後方才擬定,呈送本次第16屆年會批准。由於有形與無形遺產特質的不可分割,無形遺產且能賦予物件與場所特別的意義、價值與脈絡,ICOMOS正考慮通過針對紀念物與場址之無形遺產特別擬定的新憲草。在這方面,我們鼓勵透過討論與辯論,發展出一套足以解釋場所精神之實體改變的新概念語彙。
This Declaration is part of a series of measures and actions undertaken by ICOMOS over the course of the last five years to safeguard and promote the spirit of places, namely their living, social and spiritual nature. In 2003, ICOMOS dedicated the scientific symposium of its 14th General Assembly to the theme of the preservation of social intangible values of monuments and sites. In the ensuing Kimberly Declaration, ICOMOS committed itself to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intangible values (memory, beliefs, traditional knowledge, attachment to place) and the local communities that are the custodians of these values in the management and the preservation of monuments and sites under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 of 1972. The ICOMOS Xi’an Declaration of 2005 draws attention to the conservation of context, defined as physical, visual and natural aspects as well as social and spiritual practices, customs, traditional knowledge and other intangible forms and expressions, in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world heritage monuments and sites. It also calls upon a multidisciplinary approach and diversified sources of information in order to better understand, manage and conserve context. The Declaration of Foz Do Iguaçu, drawn up in 2008 by the ICOMOS Americas Region, specifies that the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components of heritage are essential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identity of communities that have created and transmitted spaces of cultural and historical significance. The new ICOMOS charters on Cultural Routes and on Interpretation and Presentation, formulated after extensive consultations and presented for ratification at the present 16th ICOMOS General Assembly, also recognizes the importance of intangible dimensions of heritage and the spiritual value of place. Because of the indivisible nature of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heritage and the meanings, values and context intangible heritage gives to objects and places, ICOMOS is currently considering the adoption of a new charter dedicated specifically to the intangible heritage of monuments and sites. In this regard, we encourage discussions and debates to develop a new conceptual vocabulary that accounts for the ontological changes of the spirit of place.
 
 
16屆大會,具體而言,就是青年論壇、原住民論壇與科學研討會,提供了進一步探索有形與無形遺產,以及場所精神之內部社會與文化機制之關係的機會。場所精神被界定為有形(建築物、場址、景觀、路徑、物件)和無形成分(記憶、口述、書面文件、儀式、慶典、傳統知識、價值、氣味),為實體與精神成分,能賦予場所意義、價值、情感與神秘。我們未將場所與精神分開,從有形抽離無形,視他們為相反的事物,而是去調查兩者互動,相輔相成的多種方式。場所精神是由各個社會角色、社會建築師、管理者和使用者,共同建構而成,這些角色都能主動奉獻,共同賦予其意義。就相關概念而言,場所精神具多元與動態特質,故能擁有多重意義及與眾不同的特色,能與時推移,同時隸屬不同群體。這種較動態的方法,在今日的全球化世界中也比較容易適應。這種全球化世界的主要特色,就是跨國人口移動、人口徙置、文化接觸增加、多元社會,以及對場所的多重依戀。
The 16th General Assembly, more specifically the Youth Forum, the Aboriginal Forum and the Scientific Symposium, has given the opportunity to explore furth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heritage, and the internal social and cultural mechanics of the spirit of place. The spirit of place is defined as the tangible (buildings, sites, landscapes, routes, objects) and the intangible elements (memories, oral narratives, written documents, rituals, festivals, traditional knowledge, values, odors), the physical and the spiritual elements, that give meaning, value, emotion and mystery to place. Rather than set apart spirit from place, the intangible from the tangible, and consider them as opposed to each other, we have investigated the many ways in which the two interact and mutually construct one another. The spirit of place is constructed by various social actors, its architects and managers as well as its users, who all contribute actively and concurrently to giving it meaning. Considered as a relational concept, the spirit of place takes on a plural and dynamic character, capable of possessing multiple meanings and singularities, of changing through time, and of belonging to different groups. This more dynamic approach is also better adapted to today’s globalized world characterized by transnational population movements, relocated populations, increased intercultural contacts, pluralistic societies, and multiple attachments to place.
 
 
場所精神讓人對生活,同時也對紀念物、場址及文化景觀亙古不變的特色,有較全面的了解。它提供了文化遺產更豐富、更動態的全方位視野。場所精神應人類之社會需求而生,以某種形式存在於全球文化之中。在場所內定居的群體,特別是傳統社會,與群體記憶、生命力、持續性與性靈的捍衛,應有密切關聯。
The spirit of place offers a fuller understanding of the living and, at the same time, permanent character of monuments, sites and cultural landscapes. It provides a richer, more dynamic, and inclusive vis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The spirit of place exists, in one form or another, in practically all the cultures of the world, and is constructed by human beings in response to their social needs. The communities that inhabit place, especially when they are traditional societies, should be intimately associated to the safeguarding of its memory, vitality, continuity and spirituality.
 
 
因此,ICOMOS16屆大會的與會者,向政府間與非政府組織、國家與地方當局,以及所有機構與專家,提出包含下列宣言的原則與建議,因為他們能透立法、政策制訂、規劃過程與管理等手段,貢獻一己之力,讓場所精神獲得更好的保護和推銷。
The participants of the 16th General Assembly of ICOMOS therefore address the following Declaration of principles and recommendations to intergovernmental an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national and local authorities and all institutions and specialists able to contribute through legislation, policies, planning processes and management to better protect and promote the spirit of place.
 
 
場所精神的再思考(Rethinking the Spirit of Place
1. 了解場所精神由有形(場址、建築物、景觀、路徑、物件),與無形元素(記憶、口頭敘述、書面文件、儀式、慶典、傳統知識、價值、氣味)構成。這些元素不僅對場所的形成有重大貢獻,還賦予它靈魂。我們宣布,無形文化遺產可為整體遺產提供更豐富、更完整的意義,所以,所有文化遺產的相關立法,以及所有紀念物、場域、景觀、路徑與收藏物件的保存與維修計畫,都必須將其列入考慮。
1. Recognizing that the spirit of place is made up of tangible (sites, buildings, landscapes, routes, objects) as well as intangible elements (memories, oral narratives, written documents, festivals, commemorations, rituals, traditional knowledge, values, odors), which all contribute significantly to making place and to giving it spirit, we declare that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vides a richer and more complete meaning to heritage as a whole and it must be taken into account in all legislation dealing with cultural heritage, and in all projects of con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of monuments, sites, landscapes, routes and collections of objects.
 
 
2.由於場所精神不僅複雜,而且形貌多變,為了進一步了解、保存與傳遞場所精神,我們要求政府與其他權益攸關者,務必多向跨學科研究團隊和傳統從業人員請益。
2. Because the spirit of place is complex and multiform, we demand that governments and other stakeholders call upon multidisciplinary research teams and traditional practitioners in order to better understand, preserve and transmit the spirit of place.
 
 
3.由於場所精神是因應社區改變及持續發展之需,不斷再造的一種過程,我們認同場所精神依其記憶的習慣,會因時間及文化之不同而有所改變,所以同一場所可以擁有數種精神,且由不同群體共享。
3. Since the spirit of place is a process, continuously reconstructed, in response to the needs of change and continuity of communities, we uphold that it can vary in time and from one culture to another according to their practices of memory, and that a place can have several spirits and be shared by different groups.
 
 
場所精神的威脅(Identifying the Threats to the Spirit of Place
4.由於氣候變化、大量觀光、軍事衝突與城市開發,招致社會變遷與瓦解,我們需要更全面地了解這些威脅,預為防範,並提出永續的解決之道。我們建議政府與非政府機構、地方與國家遺址組織,必須發展長期策略性計畫,防範場所精神及其環境惡化。應指導居民與地方當局共同捍衛場所精神,讓他們對變遷的世界所帶來的威脅能有所準備。
4. Since climatic changes, mass tourism, armed conflict and urban development induce transformation and disruption on societies, we need to more fully understand these threats to prepare preventive measures and sustainable solutions. We recommend that governmental and non-governmental agencies, local and national heritage organizations, develop long term strategic plans to prevent degradation of the spirit of place and its environment. Safeguarding the spirit of place should also be instructed to the inhabitants and local authorities so that they may be prepared to deal with the threats of a changing world.
 
 
5.若干群體共享場所,會為其帶來不同的精神,亦使得競爭與衝突的危機升高,我們認定此類場域需要特定管理計畫與策略,以適應現代多文化社會的多元脈絡。場所精神的威脅在少數族群之間尤其高張,無論在地或外來者,我們建議此類族群,應受到特定政策與習慣最優先與一流的照顧。
5. As the sharing of places invested with different spirits by several groups increases the risk of competition and conflict, we recognize that these sites require specific management plans and strategies, adapted to the pluralistic context of modern multicultural societies. Because the threats to the spirit of place are especially high amongst minority groups, whether native or newcomer, we recommend that these groups benefit first and foremost from specific policies and practices.
 
 
場所精神的捍衛(Safeguarding the Spirit of Place
6.由於當今世上大部分國家的場所精神,具體言之,即其無形的元素,並未得利於過去的教育計畫或立法保護,我們建議發展論壇、諮詢不同領域的專家與當地資源提供者,並發展訓練計畫與法律政策,以強化保衛並促進場所精神。
6. Because in most countries of the world today the spirit of place, more specifically its intangible components, currently benefit neither from formal educational programs nor legal protection, we recommend the development of forums and consultations with experts from different backgrounds and with resource persons from local communities, the development of training programs and legal policies in order to better safeguard and promote the spirit of place.
 
 
7.現代數位科技(數位資料庫、網站)能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開發多媒體清單,整合遺產的有形與無形元素。為了讓遺產場所及其精神受到比較完善的保存、散播和提倡,我們強烈建議廣泛運用此類科技。這些科技能加速多樣性發展,確保場所精神文件的持續更新。
7. Considering that modern digital technologies (digital data bases, web sites) can be used efficiently and effectively at a low cost to develop multimedia inventories that integrate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elements of heritage, we strongly recommend their widespread use in order to better preserve, disseminate and promote heritage places and their spirit. These technologies facilitate the diversity and constant renewal of the documentation on the spirit of place.
 
 
場所精神的傳遞(Transmitting the Spirit of Place
8.了解場所精神主要是由人類傳遞,且傳遞又是保存的重要部份,我們宣布唯有透過互動溝通與相關群體的參與,場所精神方能獲得最有效的捍衛、使用與鞏固。溝通是保持場所精神生生不息的最佳工具。
8. Recognizing that the spirit of place is transmitted essentially by people, and that transmiss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its conservation, we declare that it is through interactive communication and participation of the concerned communities that the spirit of place is most efficiently safeguarded, used and enhanced. Communication is the best tool for keeping the spirit of place alive.
 
 
9.鑒於當地社會,尤其是傳統文化群體,一般而言最能感受到場所精神,我們主張他們最具資格來捍衛它,且所有保存和傳遞場所精神的努力應與他們密切相關。應鼓勵各種非正式(口頭敘述、儀式、表演、傳統經驗與習慣等)與正式(教育計畫、數位資料庫、網站、教具、多媒體簡報等)傳播方法,因其確保的不僅是場所精神的捍衛,更重要的是群體的永續與社會發展。
9. Given that local communities are generally in the best position to sense the spirit of place, especially in the case of traditional cultural groups, we maintain that they are also best equipped to safeguard it and should be intimately associated in all endeavors to preserve and transmit the spirit of place. Non-formal (oral narratives, rites, performances, traditional experience and practice, etc.) and formal (educational programs, digital data bases, web sites, pedagogical tools, multimedia presentations, etc.) means of transmission should be encouraged because they ensure not only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spirit of place but, more importantly, the sustainable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the community.
 
 
10.了解世代間與跨文化間傳播,在持續散播與保存場所精神上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後,我們建議年輕世代,以及與場所有關之不同文化團體,在場所精神政策制定與管理上,能多多合作及參與。

10. Recognizing that intergenerational and transcultural transmission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sustained dissemination and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spirit of place, we recommend the association and involvement of younger generations as well as of different cultural groups associated with the site in policy-making and management of the spirit of place. 



P.S. 以上「魁北克宣言」中文翻譯轉載在自文建會官方網站



2008年9月29日 星期一

狂賀! 本部落格入圍2008年「第四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初選名單





狂賀!本部落格入圍2008年「第四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
自然人組,年度最佳訊息觀點部落格 初審入圍
 
哈哈哈!!
真是太開心了。
 
真想說出「入圍就是肯定」這種很鳥的台詞
 
不過真的很開心囉,接下來就是看10/15能否進決選囉
這次入圍「年度最佳訊息觀點部落格」的1/63個部落格中,我逢甲的學長老P所架設的P的建築心觀點、學長的另一半德朵夫人西雅圖凹凸鏡等,都是我長期非常喜歡的部落格,這次能夠和他們一起角逐,實在是太熱血了。
 
接下來,就是繼續保持熱血囉!!
 
Go Go Go…



<延伸閱讀>
華文部落格大獎 初審千人入圍揭曉
http://blog.chinatimes.com/blognews/archive/2008/09/30/328641.html


2008年9月28日 星期日

全球氣候變遷 v.s. Mies van der Rohe's Farnsworth House



前情提要
密斯是西方近代建築史上,非常重要的關鍵角色(英文全名為Ludwig Mies van der Rohe, 1886-1969原名是Maria Ludwig Michael Mies改名字似乎是那個年代的建築大師必備的基本履歷一樣,從柯比意、萊特再到密斯,大家仿佛都給算命的算過一樣哈)。這位在德國出生,並且在1908-1912年間曾在德國知名的Peter Behrens建築師事務所工作過的建築師,曾經與葛羅培斯(Walter Gropius)與柯比意(Le Corbusier)共事過。同梯的Gropius成名雖然比他來得早,但屬於大器晚成的密斯卻在退伍之後,開展了他不一樣的建築之路。這當中包括了他參與了德國包浩斯的設計教育工作以及負責主導了1927年在德國司徒加的「威森霍夫」(Weissenhof)社區規劃案(註1),邀集了多位當時歐洲知名的建築師一同參與德國在一次大戰後的新住宅計畫(註2)。其他的豐功偉業在此就不做贅述了,建築系的學生若還有不認識他的話,就趕緊趁沒人知道的時候快點去借幾本書來K一下吧。
 
福斯河旁的建築經典案例



位在美國伊利諾州波拉諾市(
Plano, IL)南邊鄰近福斯河旁的Farnsworth House1951年完工後,正式交給該屋主使用,這個建築案最引人討論的是該屋主是一位年輕的女醫師Edith Farnsworth1945年密斯與這位女醫師在一個晚餐的聚會場合認識,在經過傳說中的密切交往後,呵呵,先聲明是「傳說」,Farnsworth決定請密斯設計一棟屬於她自己的單身住宅,當時在1951年完工時花了74,000元美金,若換算成2006年的美元價值,這棟看起來沒啥豪華建材的建築物竟要美金一百萬元,約新台幣3千多萬。因此,當這棟「豪宅」完工,Farnsworth住進去後,這位女醫師終於抓狂了,她忿忿不平地認為老娘花了這麼多錢(因為當時韓戰爆發,全球鋼料大漲,密斯一直追加預算),你竟然給我蓋了一棟四周全是玻璃的電子花車舞台,哈哈,我是要怎麼睡覺,怎麼換衣服啊…


 
原來,密斯哥哥把人家一位單身女性的住宅,全都用了當時最夯的建築設計概念,尤其是他自己很愛的「空間流動」的手法,讓整個室內簡單到只有廁所是有牆的,其他通通一覽無遺,換句話說,想看女醫師睡覺或吃飯、剃牙的朋友們,請到草皮上集合。唉,所以,最後Farnsworth始出女人出頭天的本領,一狀告到法院,要密斯為這個設計案付出代價。
最後,Farnsworth還是擁有了該建築物近21年,在1972年決定賣掉後搬到義大利養老去了。幾經轉手後,在2003年,由美國保護古建築非常知名且重要的民間非營利組織National Trust for Historic Preservation,一同與幾個保存團體與社區組織集資,在富士比的拍賣會場上以750萬美金(應該不用換算成台幣了吧)買下了這棟建築史上的經典之作,並且開放給所有民眾參觀。

 
全球氣候變遷下的文化遺產
既然是近代建築史上的經典之作,再加上Farnsworth House已經被美國的National Trust買下,因此Farnsworth House其實是有專職的manager在管理的。只是,Farnsworth House也不是第一次被水淹了,歷來因為福斯河的關係,只要遇到大雨連下的季節,就往往會造成建築物的損害。但我所想要談的是,既然全球的氣候變化已經無法在用過去的經驗值來評估,對於每一個重要的文化遺產來說,都必須要重新調整因應自然條件所造成的衝擊,Farnsworth House這次狀況,讓我更擔心台灣許多的文化遺產有無能力去面對這樣的問題,Farnsworth House在淹水當下以及淹水後的緊急作為,可以看見有專責單位在「搶救」的差別,包括了馬上設置專屬部落格,不定期的報導最新的搶救進度以及損失,另一方面也開始趁勢設置募款網站,在第一時間讓關心Farnsworth House的朋友可以有所貢獻,這也是我一直認為對待文化遺產必須要展現的「積極作為」。當然,還是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包括了應該事先將Farnsworth House週邊的排水系統建構完成,或是針對福斯河的河水暴漲設置閘門等等,無論是那些保護行動,在Farnsworth House這個案例中,我們還是要回到維護的本質去思考,這一切究竟是為了誰,為了啥目的?
 
想清楚,就去執行吧。美國如此,台灣亦同。今天是颱風日,但願我們的文化遺產已經準備好了。
 
 
 
網友Kuso相片之一,為了怕再被淹水,網友將Farnsworth House的柱子拉長
 
網友Kuso相片之二,為了怕再被淹水,網友將Farnsworth House直接搬到同樣是Mies所設計位在紐約的Seagram Building屋頂上
 
 
以下為歷來Farnsworth House淹水實景與搶救大作戰
 


















 












 
1:這個案子的德文名稱是Weissenhofsiedlung,現在已經成為一個建築展覽場,官方網站是http://www.weissenhofsiedlung.de/




 
2這個建築史上知名的國際建築師集體創作的社區案例,在當時具有高度的時代意義,一方面是為了德國在一次大戰後的住宅構造系統尋求一個快速新建的方法,另一方面是這次的尤其是將現代主義的白色盒子建築推向了「國際式樣」(international style)的新世紀。最近,在台北貢寮所掀起的建築話題「澳底大地建築國際計畫」將以「Next Gene」(下代基因)則是由主導人劉育東教授「仿傚」密斯當年的企圖心,邀集了日本的隈研吾(Kengo Kuma)、平田晃久(Akihisa Hirata)、來自日本的哈佛大學建築系主任森俊子(Toshiko Mori)、麻省理工學院建築系主任張永和(也是創作長城公社的大陸建築師)、韓國的徐惠林(Hailim Suh),以及荷蘭建築團隊MVRDV、義大利建築團隊IaN+、西班牙Fenando Menis、德國建築團隊GRAFT和北歐丹麥的Julien De Smedt,台灣的十位建築師為姚仁喜、邱文傑、龔書章、曾成德、楊家凱、簡學義、黃宏輝、陳瑞憲、黃聲遠和劉育東。我之所以會稱之為「仿傚」是因為密斯當年是從整個德國中產階級的居住條件來看待「威森霍夫」這個集體建築設計案。但後者由劉育東老師所領導的計畫,則是結合台灣建設公司的行銷手法,在行銷創意上難免讓人不得不聯想是抄襲中國的「長城腳下的公社」,但這種匯集世界各國建築師集體創作的案例,現在已經不勝枚舉了,我反而比較關心到底台灣的住宅環境應該要往哪裡去,是澳底?還是海角七號呢?呵呵呵
 
【延伸閱讀】
Farnsworth House官方網站
 
20089月淹水的Farnsworth House
 
20078月淹水的Farnsworth House
 
‧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