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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9日 星期日

台灣憑什麼可以有世界遺產?

乍見這樣的文字,大家一定會罵我不愛台灣了。

自由時報某日刊載了一篇關於嘉義阿里山鐵路將要民營化的新聞,其中一篇文章引述林務局嘉義林管處鐵路課的一段話,文中說「…林務局盼列入世界文化遺產。」(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feb/20/today-life5.htm/)其實這是一句知易行難的話。


為什麼?台灣沒有資格擁有世界遺產?撇開大家都知道身份的問題以外(也就是台灣非聯合國的會員國,所以無法簽署世界遺產公約…等政治問題),其實我最在乎的是我們自己究竟做好什麼準備來面對所謂「世界遺產」真正的意義與精神。西元1972年,《世界遺產公約》剛出道時是沒有太多國家關注的,當時的時代背景是基於二次大戰後,許多歐洲國家的城市遭到大規模的破壞以及許多年代久遠的建築物紛紛毀壞殆盡,因此一些關心歷史遺產保護的人士認為需要藉由一個國際性的力量來約束這些代表人類發展過程中重要的文化與自然遺產(尤其是像波蘭華沙整個城市的重建過程,也遭受到許多保存議題的爭論,但終究華沙也是被列名世界遺產的名單之中)。從1972年到現在2006年,近四十年的光陰以來,每年世界遺產的列名清單(world heritage list)早已成為世界各國僅次於奧運等國際競賽中的角力場(之所以用「列名」的意義在於他不是用「指定」的,而是透過審核的機制讓該文化遺產列入受保護的清單之中)。然而這樣保存模式,也在一次又一次的國際輿論中受到重視與改進,直到現在,每年的世界遺產大會都是國際矚目的焦點。


那麼,究竟台灣為什麼不能有呢?


台灣,並不是永遠不能有,除了政治問題在某天能得到解套外,我們該現實的問問我們自己,我們國家對文化遺產重視的程度在哪裡?除了公部門外,一般大眾又對文化遺產的保存觀念有多少的認識?我們的教育體系是否真的讓我們對自己的文化重視?在世界遺產的審核過程中,來自世界各國的遺產專家最在乎的不外是,你這個國家是否有自己的保存法令(ok,我們有部文化資產保存法),你這個國家每年花多少的預算在保存事務上?(這筆預算請大家去行政院主計處看,就會知道台灣的文化事業有多弱勢),一般大眾對於要被列名的世界遺產有多少的認同感?(假設樂生療養院要被提名列入世界遺產,想當然爾的是別再指望評審會讓你通過的),除此之外,對於該可能被列入世界遺產的案例來說,你們未來有多少完善的財務計畫與經營管理策略?(以台灣的一級古蹟或國定古蹟來說,預算都是每年立院編列的,而且還不是所有的古蹟都有份,通常好一點的只有年度預算或年度計畫大綱,差的就不用說了,所以遑論什麼短、中、長程的計畫了)。


我曾經看過數份世界各國的世界遺產年度預算與經營管理計畫書,沈甸甸的感覺不說,內容分年、分計畫的將所有的保存工作當做企業目標來執行,每年定期的重新feed back前年度的執行成效,再將以修改未來的計畫,同時按有限的經費做合理的預算分配,使得資金的活用得以獲得最好的效益,這些都是台灣沒有一個文化遺產可以做得到的,你說,這樣台灣可以有世界遺產嗎?


對,不行。為什麼?


因為世界遺產的出現,是為了讓地球上的每一位成員,可以珍惜在地球上這些曾經屬於人類發展與人類與自然共存的證據,這些是見證了地球發展的重要遺產,因此把這個保存的權利與義務透過世界遺產公約的簽署來要求各締約國(state parties)「主動地」去保護這些遺產,同時要能證明有這個能力與長遠的規畫去保護與維護這遺產,否則,ICOMOS的專家代表們是無法放心把這些遺產交給該國家保護的。因此,台灣現在需要的不是那個頭銜,那個頭銜所代表的只是一個合理的身份,但如果有骨氣點,如果台灣的阿里山鐵路真的有那麼好,那麼屌,那就要政府或相關單位證明給我們看,真的愛台灣,真的願意用一切方法去保護那片屬於台灣的自然與文化環境,其他台灣的十一處世界遺產潛力點(http://wh.cca.gov.tw/tc/tw/wh_tw.asp)就好好的去往世界遺產的標準邁進吧。


但,要記住的是,別只是放風聲而已,因為台灣的文化遺產早已垂垂老矣,不堪玩弄了。

p.s : 台灣目前所有的古蹟在我看來,只有淡水紅毛城古蹟園區的整體規畫最值得表揚,紅毛城整修後的現況也值得推薦給大家。
參考網站:http://www.tshs.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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