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2008年11月22日 星期六

關於鴿子、皇冠、公雞與十字架的故事:Gottfried Böhm的菁寮聖十字架教堂




 
前情提要
話說,今年八、九月份本來要舉辦的「台南縣後壁鄉菁寮聖十字架堂興建歷史研討會」,因為碰上颱風而被迫延期,這個起因於「二次戰後台灣經典建築設計圖說徵集暨研究計畫」而舉行的研討會,一直受到許多關心後壁菁寮天主堂的朋友們注意。前幾天,因為收到朋友的Email轉寄信件通知,才知道這個研討會改期在11/22日當天舉行,二話不說,這是一定要前去朝聖的了
 
故事的源起
明年(2009年)就是天主教在台灣開教傳教一百五十週年紀念了。早在十七世紀時,天主教就曾藉由葡萄牙人引入台灣,但初期的信眾並不是太多,直到清咸豐九年(西元1859年),西班牙道明會郭德剛傳教士(Fernando Sainz, O.P.)經廈門輾轉再傳回台灣後,重新開啟台灣近代傳教事業後,歷經日治時期及戰後持續發展,天主教會不斷增加,教徒亦有數十萬人之多。因此在高雄建立起第一座天主教教堂後,便又在屏東的萬金地區建立第二座的萬金天主堂。因此,萬金天主堂至今也有138年的歷史。天主教在台灣的宗教發展史上,當然佔有重要的一頁,尤其是台灣與羅馬梵諦岡教廷的友好關係,也使得屏東的萬金天主堂在1984年被梵諦岡的教宗賜封為台灣第一座「宗教聖殿」,成為台灣天主教教友重要的聖母朝聖地。
 
菁寮天主堂的故事
1955年,甫到台灣的德國籍聖方濟各會神父楊森(Eric Jansen)被派往台南縣後壁鄉創建菁寮堂區。在當時台灣普遍對於天主教認識不多的狀況下,楊森神父藉演奏手風琴、模仿動物叫聲與播放幻燈片等方式打開當地居民對於天主教的陌生感。肩負起菁寮堂區的創建壓力,楊森神父開始透過募款的方式來籌措新教堂的費用,同時也透過新營教區另一位德籍神父的介紹,楊森神父邀請在德國南部以設計教堂著名的波姆(Böhm)家族擔任建築師,並由新營地區建築師楊嘉慶協助施工圖繪製。
 
於是,找上了1920年出生在德國南部小城奧芬巴哈(Offenbach)的Gottfried Böhm,他的父親Dominikus Bohm1880-1955)本來就是一位在德國科隆地區有名的建築師,設計教堂的經驗豐富,Gottfried Böhm在耳濡目染之下,再加上當時1942-47年間,Gottfried Böhm就學於德國慕尼黑技術學院建築系,同時也在慕尼黑美術學院學習雕塑,因此他在雕塑形體上的表現成為他在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時的重要部分。1950年代初期,Gottfried Böhm如他同時代的年輕建築師一般,對於現代主義建築的相關論述非常著迷。1950年左右,Gottfried Böhm曾短暫的在紐約的C. Baumann建築師事務所擔任助理設計師的工作,並前往哈佛訪問過葛羅培斯(Walter Gropius)與兩次前往芝加哥拜訪密斯(Mies van der Rohe)。1952年則才又回到德國進入父親Dominikus Bohm事務所成為合夥人之一,1955Dominikus Bohm過世,Gottfried Böhm才接下他父親事務所的業務。
 
Gottfried Böhm曾經說過:「我認為未來的建築並不會再持續地依賴美景,反而是會開始回復到我們在城鎮裡的最真實的生活場景。」,這段話似乎也開始回應到Gottfried Böhm在面對建築與環境之間的和諧關係,不僅是要創造一個新的地景,更重要的是這建築物必須要與環境產生更自然的互動。Gottfried Böhm最後接下了後壁鄉菁寮天主堂的設計案後,在他父親過世當年1955年的年底完成了「菁寮聖十字架教堂」的設計。19572月宿舍部分先行動工,於8月完工;聖堂則於11月開始興建,19601018完工啟用。
 
天主教與在地文化
天主教的大本營,羅馬梵蒂岡教廷,曾在1962年的「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The Second Ecumenical Council of the Vatican)中,為了落實天主教「首次自我實現其作為世界教會的角色」,在該會議的結論中做出重大決定,表明了「重新展現教會為『本地化的教會』,天主教會並非一個歐洲人專利的教會,教會屬於全球每一個民族。各個地方的天主教會開始採用本地語言舉行禮儀,教會亦更重視與本地文化結合」,這項重大的決定,改變了全世界的天主教教堂在各國家、各地方建築空間的形式改變。因此,台灣在1962年之後所興建的天主教堂,例如:台南開山路天主堂、台北主教公署、新店此新政天主堂,均以中國北方傳統式樣做為其教堂的形式表徵,甚至包括了台灣傳統民俗中對於慎終追遠的祖先牌位都可以成為天主教堂內的元素之一,本土化的企圖不言可喻。雖然,菁寮天主堂的完工日期在大公會議之前,但現在的菁寮天主堂卻已經可以看到台灣本土化的成果了。
 
菁寮天主堂的原圖再現
在菁寮天主堂完工後,經歷了數十載屹立於後壁鄉的稻田間,隨著建築界的普立茲獎的光環在台灣的建築界漫延,大家也開始重新回頭看待Gottfried Böhm在還未成名之前,就已經在台灣所設計出來的這座天主教堂,1986年他得到了建築界的最高榮譽普立茲獎後,也更加突顯了這座教堂的時代意義。
 
兩年前,一個午后,成大建築系大學部的兩位學生在騎車經過菁寮天主堂後,被其建築造型所吸引而入內參觀,當時教堂內的某個角落陳放著一疊菁寮天主教堂的設計原圖,這兩個學生在未經教會的允諾下,便擅自將設計圖攜回學校,但接連幾天這兩位學生均遭遇了一些不太順利的事情後,決定將原圖送回教堂,並留下訊息告之教堂的神職人員這份設計圖的重要性。在一次偶然間,銘傳大學建築系的徐明松教授來成大建築系演講時,這兩位學生反映了此一經歷後,才始得這份設計圖又重現曙光。幾經波折後,2007年開始由台灣博物館所主導進行的「二次戰後台灣經典建築設計圖說徵集暨研究計畫」才正式地將這份設計原圖以及楊嘉慶建築師的施工圖說再次呈現在台灣民眾面前。
 
這當然不是一個好的示範,但這過程的曲折也讓這座教堂的故事性更具吸引力。在這個「二次戰後台灣經典建築設計圖說徵集暨研究計畫」的介紹文字中,詳細地描述了這座教堂的特色如下:
 
波姆設計的聖十字堂,雖採現代主義理性原則但卻又自有一股難以言喻的神秘氣習。其配置按合理原則思考,聖十字堂主要由幼稚園(兼社區空間)、教士宿舍與聖堂三部分組成;這三部分空間彼此間雖差異頗大,但被緊密組織在方格秩序裡,而幼稚園和宿舍雖各自圍塑出戶外空間,但彼此間亦能相互滲透流通,最終形成層次分明的戶外空間組織,共拱衛居中的聖堂。在這講求合理的配置之上,波姆表現了另一套象徵邏輯。首先,四個大小有異且各居不同位置的尖塔,不但形成聖十字堂最受人矚目的外型,也具有強烈宗教象徵意涵。如最高的方尖塔上為十字架,表明菁寮教堂之由來與教旨;而小教堂(chapel)之上置皇冠、洗禮塔上之置鴿子與入口鐘塔上置雞,也都有其特殊意涵。其次,聖堂空間雖沿用方格秩序且光線處理均勻產生理智感受,但由入口穿過鐘塔後空間壓低,一路層層穿堂入室,進聖堂空間逐步放開,而至祭壇空間突地拉高,而此即為主要象徵之十字架方尖塔(可惜此空間目前已被封閉)。最後,波姆出身建築世家,建築是家學,正式教育反而學的是雕塑,因此對於器物設計敏感,聖十架堂中許多宗教器物及出自他之手。從他自德國寄來的圖中,可以窺見這些器物如座椅、洗禮台、甚至尖塔上之十字架和皇冠等,他都以徒手畫手稿精確表示,有些甚至以等比例畫出。這些器物注入空間後,不但豐富了整體感,而且這些象徵細節也讓其宗教氣氛顯得極為飽滿。
 
1950年代至1960年代中期,是波姆長成期,他遊走在密斯的現代主義建築論述與父親的表現主義之中。在面對世俗建築時,似乎密斯路線較佔優勢,比如波姆1954-55年間,在科隆郊外興建的自宅,就具有密斯中庭住宅的興味,與王大閎1953年興建的建國南路自宅,可形成有趣的對照。另一方面,在面對教堂建築時,則似乎父親Dominikus Bohm的影響較大,教堂標準建築形式,如尖塔與巴西力卡平面(basilica)等,仍以表現主義方式精簡而具象地出現在教堂建築設計裡。1960年前後,波姆在某些作品裡,才開始走出極具個人幻想色彩、雕塑性濃厚、一體成形式的建築空間新路。比如1961年開始設計的科隆St. Gertrude堂區教堂,即是這條創作路線的重要開端;而其頂峰則是位於Velbert-Neviges1963-72年間設計興建的Pilgrimage church of Mary, Queen of Peace。
 
而菁寮聖十字堂在波姆專業成長過程中,亦有一席之地。聖十字堂為波姆1950年代為數不多且規模微小的執業情況中,設計案規模較大者。當時由於德國正處二次戰後經濟復甦時期,國內建築案不多,反而海外委託案規模較大,比如波姆1954年在巴西設計的Igreja Matriz堂區教堂,不但是他第一個國外委託案,而且規模較大且複雜。菁寮聖十字堂為波姆第二件海外作品,就在設計期間,因其父親過世,波姆全面接掌其父親事務所,其人生與作品方向因此有了極大的轉變。聖十字堂為他與父親合作時期最後也是最高峰的作品之一,其空間兼具來自密斯之影響,可能因為如此,波姆將菁寮聖十字架堂設計收入其作品集內,也清楚顯示了他對聖十字堂設計的高度自我評價。

以上的文字描述,我想大家看完應該會認識更多了,但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親自去一趟吧,但記得,不要帶走任何東西唷。
 
 
【延伸閱讀】
 




































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

悼!國際古蹟保存界的一哥:費頓博士(Sir Bernard M. Feilden)

 


 
《Obituary
 
全世界知名的古蹟保存界大師費頓博士,上週五不幸過世,費頓博士生於1919911,卒於20081114,享年89歲。費頓博士是在1938年就讀過英國知名的巴列特建築學院(Bartlett School of Architecture)、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更讓我嚇一跳的是他竟然在1946-49年間曾就讀過全世界知名的「建築聯盟」(Architectural Association School, AA),看來費頓也是建築設計的好漢一枚。
 
費頓博士是國際間引領歷史建築物朝向修復保存之路的代表人物,費頓博士生前在英國透過嚴謹的科學技術有效的保留住像是諾威奇大教堂(Norwich Cathedral)以及約克大教堂的中央塔(central tower),其他許許多多的英國歷史性建築或古蹟也都在他的搶救下得以存留下來。在英國以外的地區,他也因為曾經在ICCROM1977-1981年間擔任過ICCROM的主任)與ICOMOS1981-1987年間英國ICOMOS的主席)待過的經歷,使得他關注過許多國家在古蹟保存工作上的案例,像是1986年他就曾因為耶路撒冷的「阿克薩清真寺」(Al-Aqsa Mosque)這個案子得到「阿卡汗建築獎」(Aga Khan Award for Architecture(AKAA)的榮譽。「阿卡汗建築獎」是一個頒給優秀的伊斯蘭建築和對伊斯蘭建築有重大貢獻的建築師的獎項。不僅如此,費頓也曾得過ICOMOS1993年所頒發The Piero Gazzola Prize,那是ICOMOS每兩年一次為了表彰對於古蹟保存事務有所貢獻的知名文化遺產獎項。
 
他在1982年所出版的《歷史建築物的維護》(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一書,幾乎是所有國內外古蹟保存修復專業者的必備教科書,該書詳細的說明了面對歷史性建築時所會面臨到實際的保存與修復問題,包括了地震災害的影響、各種植物生長在歷史建築上對於建築物的破壞情況,甚至水災、火災、結構自然衰敗等狀況,算是一本偏向保存技術觀念的著作。過去我曾在部落格介紹過的Jukka Jokilehto正是他曾經指導過的博士班學生,也曾經和費頓博士一同出版了《世界文化遺產場所的經營管理準則》(Management guidelines for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sites),現在也已經是國際知名的保存專家了,他們師徒二人在ICRROM所共同講授Architectural Conservation Course (ARC)的專業課程,也替許多國家培養出當前國際許多重要的保存專家。
 
費頓博士在許多的論述中談到了他對於保存觀念的想法,包括了他認為「保存哲學」(conservation philosophy)的建立對於古蹟修復的重要性,同時他也堅信文化資產是一種涵蓋了美學、歷史與具體事物的整體表現,他同時也認為建築是一種社會藝術,因此保存工作者需要去考量各種精神、社會與政治價值之間的角力關係,也包括了考古學或是建築的真實性對於成就一棟建築物的意義一樣重要。
 
以位在印度的泰姬瑪哈陵(The Taj Mahal)為例,費頓博士認為「最少的介入」(minimum intervention)就是最好的保存方法。因此泰姬瑪哈陵對於他來說,就是集所有美好事物於一身的作品,不應該做過度的修復介入工作,這也是他很在意「維護原則」的主因,因為他不想要在沒有修復原則的狀況下,恣意地破壞一棟歷史建築物的和諧與完整性。另外,費頓博士也非常在意許多國家的政客藉由政治操作的方法所帶給文化遺產的破壞與傷害,尤其是成為宗教或種族衝突下的犧牲品。
 
事實上,費頓博士也從未忘記舊建築保存並非是唯一的事情,在他第三版的《歷史建築物的維護》中也加入了一些關於現代建築保存運動的想法與例子。我想,費頓的影響力是國際性的,雖然他在高齡89歲時過世,但受他影響的學生不計其數,過去他在保存觀念的推動上,遍佈在英國、美國等大學,甚在中國、印度、伊朗、伊拉克與斯里蘭卡都曾經辦過短期的課程講座,作為一個當代文化資產保存的推手實不為過。
 
費頓的逝世對台灣來說,大概也不會有什麼影響,畢竟我們在國際事務上的參與機會還是受到國際現實的影響,但其實在網路化的世代裡,Sir Bernard M. Feilden的保存觀念早已影響並且深植在這個領域的每一份子了。
 
Sir Bernard M. Feilden1919-2008
專業會員:
RIBA (1968 Fellow);
AIA (Honorary Fellow);
Ecclesiastical Architects Association (1976 Präsident);
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Monuments and Sites, Großbritannien (1981-87 Präsident);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1982.
 
榮譽獎項:
1960, 68 Civic Trust Award;
1973 Ehrendoktorwürde der Universität von York;
1976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
1982 Silbermedaille Europa Nostra;
1983 Director Emeritus of ICCROM;
1985 Erhebung in den Ritterstand;
1986 Aga Khan Award;
1993 The Piero Gazzola Prize of ICOMOS
 
 
【相關資訊】
ICCROM的報導
 
The Telegraph的第一手報導
 
 




2008年11月9日 星期日

Alice T. Friedman筆下的女性業主所創造出來的現代住宅

 

 
這陣子忙著這學期在四間學校兼課的教材準備工作,搞得我人仰馬翻。另一方面是為了某一堂自己「搖屁股」(請用台語發音)所衍生出來的功課在做準備。「性別與空間」的議題過去在我有限的教學經驗中,並不曾重視過,但卻一直覺得應該需要找個機會在課堂上跟學生們交換這個議題的資訊,於是,我在這學期的某校課程中,加入了這個單元,並且花了一點時間找了一些書籍與案例進行初步的瞭解。
 
想當然爾,台大城鄉所畢恆達老師的相關著作是一定會讀到的資料,再來就是一些社會學領域的研究學者所做的性別研究,但我卻發現始終跟我想討論的「空間」問題有一段落差。最後在中文書籍有限的狀況下,只好又去崇洋媚外了。結果在諸多跟「性別與空間」有關的關鍵字交互查詢下,發現了Sexuality and Space, The Sex of Architecture, Architecture and Feminism…這些字眼比較容易找到正確的資訊,同時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的Kathryn H. Anthony教授曾開設一門「Gender & Race in Contemporary Architecture」的課程。此外,Simon Fraser大學的Ellen Balka教授也曾開設過一門「Gender and Built Environments」的課程。美國密西根大學的Hemalata C. Dandekar教授也在「Gender and Development」這堂課程中,深入探討女性在住宅空間裡的角色。上述這些課程都非常有趣,但也佩服這些老師們可以將這堂課安排的這麼精采。
 
由於,我只能用一堂課兩小時的時間來探討女性的角色在公、私領域空間的問題,最後鎖定了幾本書籍作為參考對象,這當中包括了:
 











 
↑ Friedman, A. T. (2006) Women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house: a social and architectural histor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其中,Friedman所撰的《女性與現代住宅的形成:一部社會與建築史》一書,是我認為比較具體聚焦在女性業主影響住宅空間形成的一本著作。Friedman列舉了六個近代建築史上的知名建築師其住宅作品,分別探討建築師與女性業主之間如何一起互動創造新的住宅場域。有趣的是,當大部份的性別研究學者在討論女性與空間的關係時,往往在面對最基本的住宅空間安排時,會忽略了「一家之主」(無論是何種性別)的權力運作結果,經常會讓住宅空間的機能分配出現不對等的情況。或許,我應該這要提出一個問題,究竟,誰有權力來決定一個「家」的空間安排?
 
因為這六個案例明顯有幾個共同的特質,第一,他們都是被設計給身體比較健康且受到良好高等教育的婦女,並且是單身(未婚、離婚、寡婦),擁有獨立思考與實踐理想的能力。第二,這些女性業主都是有能力與建築師針對他們的需求溝通出個別的解答。第三,這些案子都被告知了一個簡單且基本的概念:女性所主持的住宅空間有決定權是讓女性主導的意見被視為最優先。
 
換句話說,這六個案子對我來說,並沒有突破女性在兩性平等議題上的困境,因為這六個案子都是在家中缺漏了男主人的狀況下,而創造出來的住宅品質。無論是女性業主所想要的大廚房、大工作室、家人公共空間的安排等等,都是另一種性別角色對住宅空間詮釋的結果罷了。就好比男性對客廳,對書房的要求,換作是女性對廚房或是對家事空間的需求一樣,都是各取所需。但是,真正的性別問題是當兩性同時擁有空間主導權時,最後空間應該被呈現什麼樣子的安排?這部份,在Friedman的書裡並沒有被討論到。
 
這也是我覺得需要被論述的地方,無論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對於媽媽們在廚房空間裡汗滴直直落的辛苦,或是傳統價值觀下女性在一個家庭裡身份位階的表徵,都是需要改變的觀念。但不可否認的,我很欣賞這六個案例之中,六位女性業主對於自己居住空間的想法,且執著的與建築師溝通並將其付諸實現,這是那個年代值得被推崇的地方。另一個比較八卦的是,Friedman也在書中或是其他單篇文章中有去談到了建築師的角色在過度的與這些「單身」的女性業主進行「深入訪談」之後,往往愈瞭解女業主的想法,自己的感情世界也瞬時被引導到該女業主的生活空間之中,像萊特(Frank Lloyd Wright)就不用多說了,他的花名遠播是有名聲的,無論是男業主的老婆或是像守寡的女業主,他都很有男性魅力的可以掌握全局。
 
除此之外,知名的風格派建築作品,同時也被世界遺產委會在2000年列入世界遺產名單的Schröder House,該建築師Gerrit Rietveld是荷蘭知名的傢俱設計師以及建築師,他在1917年所設計的「紅藍椅」(Red and Blue Chair更是許多設計科系學生的最愛。當初Rietveld就是幫Truus Schröder-Schräder女士以及他的三個小孩設計了這棟Rietveld Schröder House現代住宅。看清楚了嗎?Rietveld Schröder House前面是建築師的名字,因為接了這個案子之後,建築師本人最後也搬進去了,這當然是額外添加的風花雪月,但我卻為Truus Schröder-Schräder女士為了一家四口的單親生活空間所做的努力,不得不拍拍手。


這裡我僅就Friedman所提及六個案例中的Schröder House平面做一點補充,該建築物的一樓平面設定為公領域,二樓為私領域。因此,一樓空間包括了工作室暗房攝影工作室(原傭人房)、書房、入口以及廚房。二樓空間則包括了女孩房、浴室、Truus Schroder的臥房、男孩房、.起居室及餐廳。我個人非常喜歡Truus Schröder-Schräder女士對於餐廳作為全家人共同交流的空間,不僅是吃飯與小朋友寫作業的場所,同時二樓較為開放式的平面安排,也讓Truus Schröder-Schräder女士可以在視線所及的狀況下,看到小朋友們的活動,二樓的空間是典型的私密型居家空間。  
1.工作室 2.暗房 3.攝影工作室(原傭人房) 4.書房 5.入口 6.廚房




7.女孩房 8.浴室 9.Truus Schroder的房間 10.男孩房 11.樓梯間 12.起居室及餐廳












綜上所述,其實性別與空間的議題,的確是可以從很多的面向來討論。當然拉,我只是很皮毛的藉由兩小時的課程,讓學生們知道空間中的性別活動,是有其意義與值得關切的問題。身為一個設計科系的學生或是專業者,本來就必須應該知道什麼時候在公私領域空間要重視到兩性甚或是第三性的使用行為差異,設計工作不就是為了服務眾人的行業嗎?是吧。

 

 
Alice T. Friedman所介紹的六棟女性業主參與設計過程的現代住宅:
Frank Lloyd Wright
      Aline Barnsdall House (Hollyhock House)1917-1921
Gerrit Rietveld
      Truus Schröder House1924
Le Corbusier
      Villa Stein-de Monzie1927
Mies van der Roche
      Farnsworth House1945-1951
Richard Neutra
      Constance Perkins House1952-1955
Robert Vanturi
      Vanna Venturi House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