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訊】文化局長王志誠22日針對報載有關英國領事館委託經營合約到期一事強調,不再與原委託單位續約之決定係經由審查委員會審議之結果,沒有所謂「違約」之說。文化局局長王志誠鄭重說明不續約之理由,希望外界不要有不必要之揣測與誤會。
市定古蹟英國領事館委託經營合約將於96年12月12日期滿,文化局於96年9月正式通知漢王公司不續約。王志誠局長表示自93漢王營運後,文化局最受議員及外界質問的回饋金,依契約漢王公司提撥給文化局的回饋金為稅後盈餘計算回饋金、93、94、95繳交文化局回饋金為93年(93年營運3月餘)18萬餘元,94年回饋金為107萬餘元及95年回饋金為66萬餘元。 相較英領館之人潮與營收,文化局收取之盈餘回饋金,讓文化局備受外界質議。
文化局局長王志誠表示,漢王公司提出續約申請後,文化局邀請文史、法學、生態及建築等專長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查委員認為現行漢王公司營運內容商業經營凌駕文化經營,整體營運空間商業行為優於文化內涵,遊客數多、入館人數多、營運桌數多及用餐人數多並不代表文化績效,藝術文化內涵與商業經營之不同在於質化、量化之區別。
文化局局長王志誠表示,漢王公司提出不續約之異議,並不影響文化局公開甄選委外團隊之業務執行,文化局將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之相關規定,就委託經營範圍、營業範圍、營業項目、權利金、監督考核機制等制定契約內容,預計於96年11月對外公開甄選。
文化局局長王志誠表示,文化局已準備96年12月12日進行接管英國領事館,將由文化局辦理展覽、清潔、植栽養護、保全等事宜,英國領事館仍是市民觀賞古蹟、海景的最佳文化觀光景點。
資料來源:http://www.kcg.gov.tw/ChnNews/ChnNews.q2.php?OrgID=khccnews&NewsID=1132
古蹟委外事業的監督機制其實非常不足,這也造成下面議員質詢時會產生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