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主旨】
台灣四百年來累積的文化資產,正在逐漸消失中。從十一年前發生的延平街拆除事件、到近年全國各地陸續傳出日式宿舍與眷村遭竊甚至遭拆除、遺址遭漠視挖除、古蹟遭人為縱火或遭拆除、為了開發建設而犧牲古蹟、古物遭竊盜或破壞…等令人痛心的人為文化資產毀損事件;加以既往古蹟、古物修復過程中,對原貌的不當變造或置換,於全國各地的類似案例更是所在多有,這些案例往往造成珍貴文化資產的大量消失。在上述事件當中,往往因為一般民眾、文化資產管理單位、修復從業人員對於文化資產保存觀念的缺乏以及保存觀念的偏差,為文化資產帶來無法彌補的遺憾。
這些伴隨先民與我們一同度過許多時光的文化資產,不應就此白白犧牲,隨著時間的流逝,從此無人聞問。鑒往知來,唯有記取教訓,教育民眾共同參與監督,才能避免既往的遺憾一再重演。如何將重要的文化資產保存下來並傳承下去,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藉由本次徵文活動所蒐集之各地案例,將以特展、相關活動暨出版特展專刊等方式辦理,作為文化資產保存教育的一面鏡子,提供公部門業管機關人員、專業者以及一般民眾省思的空間,展現守護文化資產之重要性,讓臺灣文化資產風華無垠展示於這片土地上。
【參加對象】
全國民眾、各地文史工作者以及相關從業人員。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年6月30日止,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
1.填寫以下表格之後列印,將紙本郵寄(或親自送達)至台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219號2,台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收
2.電子郵件信箱投稿:tn106092@ms39.hinet.net,信旨請註明檔名「消失的文化資產徵文活動」。
【徵文須知】
以中文撰寫,字數2000-3000字以內,附今昔對比圖面或相片說明。
1.內容需針對台灣地區(包括台澎金馬)於文化資產保存法頒佈施行以來已消失或者變形走樣的各類文化資產,描述事件經過以及相關媒體報導,並加以評論。
2.請註明姓名,性別,服務單位或就讀學校系級、電話、聯絡地址、e-mail信箱,資料不齊全者視為放棄資格。
3.投稿作品須出於原創,引用相關文獻或新聞資料部分需註明出處;投稿作品日後若發生著作權爭議,由投稿者自行負起法律責任。
4.無論投稿作品是否入選,恕不退件;每人投稿作品數量不予設限,歡迎踴躍投稿。
5.投稿作品凡經錄取,投稿人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同意書,作者仍享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印製「圖錄」、公開展示及展售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如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名次。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台南市政府(暫訂)
主辦單位:台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
執行單位:台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
洽詢方式:請來電06-2206799
電子郵件:tn106092@ms39.hinet.net